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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凌兆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浦东新区凌兆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
项目编号
G313SH1007086
挂牌价格
97.333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1-25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2-23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国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浦东新区凌兆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灵岩南路1133号
法定代表人
钟文国
成立时间
2004-09-03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6690322-x
经营范围
为本市场内农副产品的商品经营者提供市场管理服务,附设分公司(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2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0%
2
上海长银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6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94.517428万元
181.938844万元
141.90874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18.406964万元
275.126934万元
243.28003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中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22.151626万元
245.550141万元
234.05584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18.128623万元
82.675692万元
335.452931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中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10-31
635.688193万元
102.070689万元
89.471322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67.476207万元
276.607798万元
190.868409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11-10
评估基准日
2012-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中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申浙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518.340000万元
518.340000万元
资产总计
518.410000万元
518.460000万元
流动负债
275.130000万元
275.130000万元
负债总计
275.130000万元
275.130000万元
净资产
243.280000万元
243.33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7.333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老股东——上海长银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标的企业原股东的受让资格不受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据评估报告揭示:标的公司以前年度经营收益中包含了出让方下拨的委托管理的临时建筑的收益,2012年给企业带来收入约为460万元,净利润贡献约为182万元。根据此次股权转让的方案,上述临时建筑委托经营的关系将中止,根据此次股权转让的结果另行确定经营管理的方式,因此未来的盈利预测中需要剔除临时建筑物收益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我们注意到在剔除了该临时建筑的收益后,公司处于净亏损状态,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有一定的风险。此次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提请报告使用者的关注。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97.333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自愿留在标的企业工作的职工,继续按照与标的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延续劳动关系。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用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继。
6.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额价款(含前期已经支付的交易保证金20万元)在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江苏路502号7楼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立新
联系电话
63410000*18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叶凌励
联系电话
63410000-26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国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392189
受托机构联系人
沈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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