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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鼎横供水有限公司7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吕梁鼎横供水有限公司70%股权
项目编号
Q311SH1014204
挂牌价格
5000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1-07-04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1-08
标的所在地区
山西
标的所属行业
水利管理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博士智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吕梁鼎横供水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吕梁市离石区凤山路(李家沟村)
法定代表人
刘峰
成立时间
2007-07-25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66447177-X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工业供水、农业供水(法律法规需审批的除外)。 一般经营项目:##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陕西中实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70%
2
吕梁横泉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3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0-12-31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无
核准(备案)机构
无
核准(备案)日期
2010-12-31
评估基准日
2010-12-31
律师事务所
陕西高新域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0000.0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公司公司覆盖区域供水状况
由于恶劣自然地理条件限制,全流域存在资源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的双重性问题。以当地三个县为例,平均每年缺水达3619.7万立方,经预测,随着现有大型项目全面建设,到2015年缺水将达到6008.6万立方。
二、建设项目规模
供水工程共有三部分组成,供水管道总长为71.92公里,分别为:
1、总干线,横泉水库~交口镇,全长39.155公里;
2、中阳支线工程:离石区交口镇~中阳钢铁厂,全长14.765公里;
3、柳林支线工程:离石区交口镇~福龙水泥厂,全长18.0公里。
供水水库为当地中型枢纽水库,水库总库容8123万立方。随着当地用水量增大,拟建立复线以满足需求。项目单线已于2009年竣工,目前已经正常运营。
项目总投资20366.3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总投资19991.51万元。
三、收益统计
1、利润:单线工程达产后(下同)每年预计取得税前利润8494万元,税后利润6370万元;
2、项目投资回收期:5.08年(含3年建设期);
3、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IRR:所得税前39.02%,所得税后31.58%;
4、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NPV(ic=4%):所得税前107595万元,所得税后77542万元。
四、项目优势
当地市人民政府和投资方签订协议,保证投资方以下权益。
(一)特许经营权
授予该公司在该水库受益区独享相应的工业用水经营权利。”
(二)销售量保障
在项目工业供水能力能够满足受益区工业企业用水需求的情况下,政府禁止审批开采地下水用于工业生产:在项目工程建成投入运营时甲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对沿线受益区内企业自备水井予以全部关闭,以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三)竞争保障
项目供水饱和后,如需在受益区内新建供水工程以满足该范围内新增用水时,甲方应保证由本供水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工程项目投资建设权利。
(四)取水成本优势
规定在供水前三年内出库水价为0.38元/立方米,三年后不超过1元/立方米,产品成本确定。
(五)销售价格保障
暂定该项目供水净水价为3.7元/立方米,不含水资源费;该市正常采用地下水,开采成本和水资源费都在4.5元/立方米以上;政府加大整治力度,企业自备水井的用水成本将超过6元/立方米甚至10元/立方米。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500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交易保证金(挂牌标的价格的30%)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转让,该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买受人的,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产权交易价款。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
①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意向受让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的或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5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陕西中实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A11413室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7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无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63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3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黄建华
联系电话
51917888-730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张芯荥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306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博士智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13810021409
受托机构联系人
陈廷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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