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电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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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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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天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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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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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三泉路20弄12号1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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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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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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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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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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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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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160.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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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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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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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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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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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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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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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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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4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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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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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配件、五金机械、日用百货的销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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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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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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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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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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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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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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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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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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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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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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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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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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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2179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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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791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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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791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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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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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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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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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569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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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671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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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02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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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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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洲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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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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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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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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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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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531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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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443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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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443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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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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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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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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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336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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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647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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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689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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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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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洲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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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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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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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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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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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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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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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4661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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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386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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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386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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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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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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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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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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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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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236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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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479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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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242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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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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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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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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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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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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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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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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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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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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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洲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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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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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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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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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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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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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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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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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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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44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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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44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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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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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44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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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44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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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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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365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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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251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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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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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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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企业经营期限(执照有效期)自2013年9月23日至2014年4月1日。
2、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已办理产权受让申请登记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之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内容,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认可项目现状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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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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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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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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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据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十、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揭示: ① 截止2013年6月30日,标的企业其他应收款余额434,167.56元和应付账款余额331,684.57元账龄均为10年以上;其他应付款中668,273.24元账龄为10年以上。 ② 截止2013年6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余额255,000.00元,系标的企业于1999年10月出资25.5万元(占51%)与自然人杨桂风、张亮共同出资组建上海金添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添贸易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2013年7月30日经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闸北分局查询,金添贸易公司已于2004年6月21日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注销,无法提供会计报表,但金添贸易公司不存在房屋、车辆以及其他重大资产。 ③ 标的企业固定资产由于年久失修,无法使用,固定资产中沪A-C4046桑塔纳(330K8B)的行驶证已过期。 (2)根据评估报告“十二、特别事项说明”显示: ①固定资产中有一辆桑塔纳330K8B的车辆账面净值为7,500.00元,截 止基准日该车辆已报废,且车辆行驶证已过期,本次评估按可回收净值 确定评估值。 ②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为255,000.00元,系上海金天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于1999年10月出资25.5万元(占51%)与自然人杨桂风、张亮共同 出资组建上海金添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添贸易公司”),注册资 本人民币50万元。2013年7月30日经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闸北分 局查询,金添贸易公司已于2004年6月21日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注销,标的企业无法提供任何相关资料。根据标的企业出具的情况说明,金添贸易公司在2002年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涉及违法犯罪,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2003年因企业资不抵债,停止经营,法定代表人及财务人员都已离职,也无任何财务报表的财务数据。且金添贸易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资产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故本次评估为零。 ③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固定资产中部分设备已无实物,具体明细详见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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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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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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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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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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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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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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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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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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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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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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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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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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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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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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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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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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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在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的同时,须书面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之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内容,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认可项目现状,同意按标的企业目前的现状自愿接受此次产权转让标的。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通过产权经纪机构递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竞买人应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递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8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或全部交易价款,若保证金金额大于交易价款,则多余部分在受让方完成交易价款支付,并提出款项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
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信息发布期满,①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转让方同意的除外)。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
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②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次股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当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交易款价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6.在评估基准日至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完成日止,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赢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7.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并在取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60天内配合并督促标的企业到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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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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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受让方为法人的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4.举牌前三年内无因重大违法、违纪经营而受到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
5.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方式举牌受让。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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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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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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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天出租汽车联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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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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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永和路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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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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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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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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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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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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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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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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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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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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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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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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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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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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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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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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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清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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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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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灵石路6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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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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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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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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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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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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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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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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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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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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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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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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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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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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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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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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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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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名称 |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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