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地久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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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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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捷卫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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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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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南路487号2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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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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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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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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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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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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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1500.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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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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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参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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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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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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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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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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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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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475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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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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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业投资,医疗卫生领域技术检测、技术服务和咨询,生物制品领域内技术服务及咨询,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汽配,建材,家电,百货,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清洁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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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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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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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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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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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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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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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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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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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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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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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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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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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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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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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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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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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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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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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3.9319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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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752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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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260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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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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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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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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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6.3016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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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3.9125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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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3891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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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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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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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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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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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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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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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2.0495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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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7409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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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940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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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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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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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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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8.0380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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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7.5750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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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4630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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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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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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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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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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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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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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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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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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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6.8225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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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5464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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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5464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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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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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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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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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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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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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2.7017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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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7.5914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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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5.1103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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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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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沪港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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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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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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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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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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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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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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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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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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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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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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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3160.609052万元 |
3160.35836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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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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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3924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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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4168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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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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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6417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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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9.0766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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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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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8.6431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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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2.8519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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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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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3.4787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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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1.4920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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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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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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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8.3787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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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6.9304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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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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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2644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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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5.9214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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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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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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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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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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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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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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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抵押合同(编号DY2210235110001),沪房地普字2010第002631号共计建筑面积785.18平方米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玉支行,抵押期限至2013年4月26日,至评估基准日尚未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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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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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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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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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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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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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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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28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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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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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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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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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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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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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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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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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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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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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止,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方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1万元到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意思表示的确认,成为转让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者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网络竞价的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全额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的账户结算。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公告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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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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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不接受信托或委托方式受让。
5.意向受让方近三年内无因重大违法、违纪经营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6.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7.意向受让方在举牌上海申捷卫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0万股份(占总股本8%)时,还需同时举牌申捷卫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万股份(占总股本2.2%)及上海申捷卫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95万股份(占总股本33%)的挂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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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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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交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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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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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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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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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康科技开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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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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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漕泾镇东海3150号19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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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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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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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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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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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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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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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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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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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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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其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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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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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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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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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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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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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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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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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名称 |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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