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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达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佛山达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Q313SH1014411   挂牌价格 265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2-31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1-28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   标的所属行业 技术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兴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佛山达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源潭圩32号101
  法定代表人 何蕴韶
  成立时间 2008-12-02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6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68243882-6
  经营范围
免疫学相关试剂研究、开发、技术咨询;科研用分子免疫学相关试剂销售。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州市达安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24.142039万元   -24.14203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32.276121万元   55.624382万元   776.651739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广东分所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3.399614万元   -23.41707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24.690578万元   23.896800万元   800.793778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广东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10-31      -21.480069万元   -21.480069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753.421894万元   10.000000万元   743.421894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2013-10-31
  评估基准日 2013-10-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广东海智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7.530000万元   17.530000万元  
  无形资产
537.680000万元   2212.000000万元  
  其它资产
198.210000万元   198.210000万元  
  资产总计
753.420000万元   2427.740000万元  
  流动负债
10.000000万元   10.0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0.000000万元   10.000000万元  
  净资产
743.420000万元   2417.74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417.74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公司所在地园区管委会要求,标的公司应在2014年5月31日前完成地块投资总额的25%,所有建筑物竣工,如达不到上述要求,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有权无偿收回土地。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该宗土地原是佛山达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资方取得的整宗工业用地的一部分。投资方在取得整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后,将其分割成七宗地块,分别确权至其投资设立的各项目公司名下,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本项目评估涉及的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D区14号地块二(40000平方米)便是其中投入佛山达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关联公司的用地相邻(南面是佛山达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用地,西面是佛山达意科技有限公司及佛山达益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用地,北面是佛山达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用地),东面则是其他非关联企业用地。因此,佛山达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地块无法直接与工业区的公用道路相通,该地块的有效利用需要与其周边企业协调解决其进出的交通问题。
2.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佛山国用(2009)第20093100041号]对该土地投资开发期限要求的记载,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已经超过了开发期限。经向委托方了解,目前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敦促土地使用权人对土地按规定进行投资开发利用,尚未对该宗地作出超期开发的处罚决定。
3.2013年7月1日,佛山达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佛山市恒洁卫浴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佛山达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上述土地(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D区14号的地块二)出租给佛山市恒洁卫浴有限公司(每年租金为100万元,每隔三年租金调增一次,调增幅度根据当时物价指数约定),租赁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10年。
委托方本次拟公开挂牌出售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佛山达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委托方在委托本次评估事项时,要求在对佛山达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测算时,无需考虑上述情况对土地使用权价值造成的影响,即评估时将该土地设定为:五通一平,而且该土地的开发利用不受已签订租赁合同的制约,亦不会因该土地超过开发利用期限而可能受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处罚。本次评估结论是在上述假设前提条件下得出的,特请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注意。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65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首付款为产权标的成交价格的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其余价款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1年内付清,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需承诺受让项目后一年内,至少在佛山当地聘用100名员工,且该等员工的收入不低于佛山地区的平均水平。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应按照佛山市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不能带来污水、废气、噪音等高污染的实体企业。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9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首期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让方需一个过度期处理标的公司相关事务,该过渡期不应少于2个月,在过渡期结束前且实际付款金额未达到成交价总价款的51%的,暂不办理股东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受让方承认标的公司在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前对外签署的一切文件,并承诺继续履行相关文件规定的义务。
7.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盈亏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两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2.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近三年无重大诉讼风险,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79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州市达安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山路19号103房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朱爱省   联系电话 021-63410721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王凌智   联系电话 021-63410000-266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兴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33676256
  受托机构联系人 汪立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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