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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岳林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宁波岳林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Q314SH1014417
挂牌价格
2000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1-26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3-27
标的所在地区
浙江
标的所属行业
餐饮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宁波岳林大酒店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奉化市岳林街道东郊开发区岳林东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何贤维
成立时间
2009-06-26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69135109-5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大型餐饮:正餐服务(筹建)(有效期至2014年3月4日)。一般经营项目:无***
职工人数
15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陈项松
80%
2
何贤维
2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8-31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无
核准(备案)机构
无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8-31
评估基准日
2013-08-31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14727.663878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5108.79088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9618.872998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618.872998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宁波岳林国际大酒店是正在筹建中的按照国际四星级标准建造的以套房式为主的豪华商务型酒店,总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坐落于宁波奉化市区岳林东路开发园区内,地理位置优越,南北坐向,环境怡人,十分适合商务+精品酒店经营,建成后将带动该地段商业及综合发展,营造无限商机。酒店拥有法式风格餐厅,泰式主题足浴SPA共34间包厢,豪华KTV会所及标准客房、豪华大套间客房共100间,以人性化的设计风格打破传统酒店的建筑规律、空间布局和内部设计、满足现代城市高档商务和休闲度假客人对信息技术和休闲设施设备的要求。配有6间高标准大小会议室,为商务人士提供尊贵的服务。餐饮娱乐:国际宴会厅是举行各类会议、宴会的理想场地,是商务宴请的气派之地。 2、标的公司为关联方提供银行贷款的抵押担保,于2012年和2013年分别将名下5处房产抵押给银行。 3、转让方承诺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解除上述披露内容中的标的公司房产抵押。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总负债5100万,包括银行贷款和应付装饰公司款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00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0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制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6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陈项松
注册地(住所)
身份证号码:33022419700117007X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自然人
持有产(股)权比例
8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无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何贤维
注册地(住所)
身份证号码:330224196901282128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自然人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无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4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证券时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项仁庆
联系电话
021-63410000-172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陈力潇
联系电话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218892
受托机构联系人
庞祎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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