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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丽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江苏亚丽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Q314SH1014424   挂牌价格 1000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3-17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4-15
  标的所在地区 江苏   标的所属行业 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华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江苏亚丽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太仓市浏河镇新闸村
  法定代表人 金小荣
  成立时间 2011-03-1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57037728-0
  经营范围
酒店管理;零售日用品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金小荣   60%
  2
  袁学琴   4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2013-12-31
  评估基准日 2013-12-31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630.465445万元   0.477945万元  
  固定资产
1349.639742万元   3238.030800万元  
  无形资产
2183.741544万元   7232.226000万元  
  其它资产
298.838019万元   0.0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5462.684750万元   10470.734745万元  
  流动负债
462.684750万元   462.684750万元  
  负债总计
462.684750万元   462.684750万元  
  净资产
5000.000000万元   10008.049995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000.0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公司主要资产为位于浏河镇新闸村园花园山庄的两幅出让用地,面积分别为22098.3平方米和2078.4平方米,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
2、本项目已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3、根据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仓市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同意规划用地面积24176.73平方米,建筑面积52082平方米(计容),另地下建筑面积1999平方米(不计容)。容积率2.15,建筑密度51.4%,绿地率20%。机动车停车位地块按373辆设置。
4、项目基本介绍:江苏亚丽温泉度假村项目位于江苏太仓市,是江苏省“江海特色国际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江苏省长江口旅游度假村区温泉社区的核心项目。度假村位于太仓市浏河镇园花园山庄内,以当地优质的生态环境为依托,规划建设成一个集旅游度假、住宿、餐饮、康体娱乐、休闲养生、商务会议于一体的综合性生态休闲温泉度假酒店。
项目所在的浏河镇东枕长江,南接上海宝山、嘉定区,西望苏州,是江苏东部濒江临海的重镇,为万里长江第一港,被誉为“江尾海头第一镇”,距上海美兰湖地铁站16公里,距上海市人民广场40公里,是迄今为止离上海最近、规模最大的温泉度假村。
江苏亚丽温泉度假村位于园花园山庄内,山庄为长江之畔的江南第一牡丹园,占地680亩,分设游园、休闲、餐饮和住宿等项目,并有香草园、根雕艺术馆、傣家风情别墅等等及各类休闲娱乐项目。
整个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各项手续完备,建设工程良好,前期建设所需的土地款全部付清,前期温泉钻探已完成并于2013年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探矿权证,截至挂牌前,4万平方米基础和地下室建设已完工。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00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产权标的成交价格的5%,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其余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0日内付清。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主体,联合受让主体各方都应当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受让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责任及相互间的连带责任。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金小荣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自然人
  持有产(股)权比例 6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袁学琴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自然人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项仁庆   联系电话 021-63410000-172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万雅宁   联系电话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华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18601793399
  受托机构联系人 周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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