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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浩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及转让方上海市卫生产业开发中心对标的公司9665.197069万元债权

时间:2016-09-09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宏浩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及转让方上海市卫生产业开发中心对标的公司9665.197069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16SH1008522 挂牌价格 11999.851069(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9-09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0-13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国证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宏浩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新达路1218号3号楼3106室
法定代表人 许海风
成立时间 2007-08-22
注册资本 3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医院投资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市卫生产业开发中心 50%
2 上海申康宾馆 42.8%
3 上海芸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120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197.658069 净利润(万元) -191.863936
资产总计(万元) 14252.421665 负债总计(万元) 12534.242902
所有者权益(万元) 1718.178763 审计机构 上海琳方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 2014 营业收入(万元) 240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239.918549 净利润(万元) -239.918549
资产总计(万元) 14406.476633 负债总计(万元) 11752.537752
所有者权益(万元) 2653.938881 审计机构 公信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08-31 营业收入(万元) 1652.830176
营业利润(万元) 1203.382851 净利润(万元) 1274.862948
资产总计(万元) 12758.178407 负债总计(万元) 9765.136696
所有者权益(万元) 2993.04171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公信中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财政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8-09
评估基准日 2015-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公信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上海程惠瑛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5191.458234 0.000000
长期投资 310.000000 0.000000
固定资产 8813.101506 0.000000
无形资产 0.000000 0.000000
其它资产 0.000000 0.000000
资产总计 14314.559740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12727.809816 0.000000
长期负债 0.000000 0.000000
负债总计 12727.809816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1586.749924 3335.22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999.851069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采取收益法评估。
2、本次转让标的为上海宏浩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9665.197069万元债权,挂牌价为人民币11999.851069万元,其中标的公司70%股权对应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334.654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9665.197069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系标的公司70%股权价格的溢价。
3、上海宏浩投资有限公司是两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上海盈康养老院和上海盈康护理院)的发起人和实际运营控制人。
   上海盈康护理院、养老院(以下简称“盈康两院”)系2010年由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为适应社会老龄化趋势,经市卫生局、民政局批准,利用社会多元化投入的机制,组建的一家非盈利性社会专业护理养老机构。盈康两院由上海宏浩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投资,经医保部门核准为二级医保定点单位。
    盈康护理院位于青浦区大盈路488号,占地面积40亩,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业务主管单位:青浦区卫生局、民政局。主要科室设置为: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康复医学科等。并根据病情需要,于2016年8月份开设了ICU病房。主要收治大病、重病、手术后需治疗康复护理的病人及老年痴呆症、糖尿病、心脑血管病、晚期肿瘤等各种慢性疾病,机体康复训练,丧失自理能力等各类病人。
    截止2016年7月,核定护理床数680张(均已纳入二级医保),实际开发床位数750张,养老床位335张。
    盈康护理院2015年全年总收入约8635万元,其中业务收入约6033万元,药占比26.79%;2016年上半年全院总收入约4965万元,其中业务收入3570万元,药占比25.26%。
4、标的公司无正式职工,其全额投资组建的上海盈康护理院与上海盈康养老院有职工200名。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根据公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信业[2016]2134号),截止至2016年8月25日,上海市卫生产业开发中心对上海宏浩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为9665.197069万元债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上海宏浩投资有限公司是两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上海盈康养老院和上海盈康护理院)的发起人和实际运营控制人。 2)上海宏浩投资有限公司现出租给上海盈康养老院和上海盈康护理院使用的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为承租的集体土地,土地上建筑物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其它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申康宾馆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440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42.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0%
转让方名称 上海市卫生产业开发中心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宜山路638号7楼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事业法人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财政局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是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举牌申请时须提供标的公司不低于五年的中长期《企业发展规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绩效指标和分红计划),在成功受让标的公司后,应将盈康养老院和盈康护理院的发展纳入《企业发展规划》中,为标的公司及养老院、护理院后续发展提供必要的持续支持。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599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全额投资的上海盈康护理院和上海盈康养老院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须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须直接或间接控股至少一家医疗机构且床位总数不低于300床;或意向受让方须直接或间接控股至少一家养老机构且床位总数不低于300床;或意向受让方具有较为丰富的医疗机构运行管理经验且受托管理医疗机构的病床总数不低于300床;或意向受让方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且主营业务与医疗、养老、健康服务等相关。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应能证明上述资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项目挂牌期间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本项目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若由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账户银行存款证明,须出具同一时点的存款证明。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信托或委托方式举牌。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599.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汤颖莹(股权二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胡继雯
联系电话 62657272-230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国证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李文韬;何凯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602401,13817260800;13564273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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