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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贝电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20万股(占总股本的3.75%)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贝电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20万股(占总股本的3.75%)
项目编号
Q313SH1014409-2
挂牌价格
603.288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3-17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4-15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策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贝电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闸北区中兴路960号
法定代表人
郭浩根
成立时间
2000-02-2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2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63169924-8
经营范围
通信工程施工,通信信息设备,通信配套设备,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开发、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通信信息设备,通信配套设备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货物主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职工人数
60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郭浩根
43.59%
2
冯大慈
14.21%
3
顾成标
9.06%
4
邬晓瑾
5%
5
吴国庆
5%
6
蓝天
3.75%
7
上海云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75%
8
孙建刚
3.13%
9
张龚
2.98%
10
张健
2.81%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3747.048105万元
2721.251366万元
2809.40284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2319.827026万元
31146.068510万元
21173.758516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申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2990.260712万元
1704.326762万元
1773.96254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9322.018851万元
30935.095684万元
18386.923167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申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1-31
1821.076866万元
29.313465万元
24.916445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4901.464404万元
28440.279694万元
16461.18471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集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无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8-31
评估基准日
2013-04-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申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0882.030000万元
20882.030000万元
长期投资
24080.430000万元
24497.54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022.270000万元
3407.9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45984.730000万元
48787.520000万元
流动负债
30330.850000万元
29975.430000万元
负债总计
30330.850000万元
29975.430000万元
净资产
15653.880000万元
18812.09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05.453375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根据上海集联资产评估报告有限公司出具的沪集联评报字(2013)第J1054号评估报告显示: 一、标的公司对外投资如下: 1、上海仁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2、上海唐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1%股权; 3、上海唐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1.18%股权;4、上海锦荣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10%股权;5、上海锦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0%股权;6、上海闸北德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7、上海梁江通信系统股份有限公司17.33%股权。 二、标的公司持有以下房产: 1、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261号1501室,建筑面积为224.43平方米; 2、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261号1502室,建筑面积为214.73平方米; 3、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261号1503室,建筑面积为133.43平方米; 4、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261号1504室,建筑面积为155.88平方米; 5、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261号1506室,建筑面积为238.26平方米; 6、成都市武侯区领事馆路8号1幢1002室,建筑面积为106.71平方米; 7、成都市武侯区领事馆路8号1幢12A室,建筑面积为161.26平方米; 8、南京市中央路399号6幢1408室,建筑面积为185.96平方米; 9、南京市中央路399号6幢1401室,建筑面积为321.49平方米。 上述房产权利人为上海贝电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名称变更前的名称。 以上信息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本次挂牌为第二次挂牌,挂牌价格在前次挂牌的基础上下浮5%。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603.288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下称上海联交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40万元到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和付清交易价款余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并付清交易价款余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为有效报价,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低于挂牌价格的报价无效。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收到转让方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受让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交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支付出让委托合同约定的受托经纪机构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按照上海联交所通知(或产权转让公告)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服务费全额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或放弃受让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产权交易价款、服务费全额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或放弃受让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受让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责任及相互之间的连带责任,并指定其中一方为牵头方,负责项目受让事宜,联合受让协议在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一并提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报名,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报名。
3.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4.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4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蓝天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25号301室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自然人
持有产(股)权比例
3.7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7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项仁庆
联系电话
021-63410000-172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陆渊杰
联系电话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策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66251727、13564508848
受托机构联系人
季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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