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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占总股本的3.05345%)

时间:2016-09-13 00:00:00  来源:  作者:
 
北京二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占总股本的3.05345%)
项目编号 G316SH1008524 挂牌价格 450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9-13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0-17
标的所在地区 北京 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求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二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1号楼218室
法定代表人 孙杰
成立时间 1988-05-08
注册资本 3275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10161141-7
经营范围 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制造食品加工机械;承担普通货物运输;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销售谷物、豆类、薯类、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日用杂货、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日用品、食品加工机械;零售粮食;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酿造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修理食品加工机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出租办公用房。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2.618%
2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7.6675%
3 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 6.1069%
4 信达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985%
5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4.1985%
6 北京新希望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0534%
7 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57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154406.330000
营业利润(万元) -6787.450000 净利润(万元) -8621.020000
资产总计(万元) 84466.400000 负债总计(万元) 19458.38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65008.020000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 2014 营业收入(万元) 151233.860000
营业利润(万元) 7583.080000 净利润(万元) 6003.380000
资产总计(万元) 99897.590000 负债总计(万元) 22900.56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76997.030000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06-30 营业收入(万元) 66957.436822
营业利润(万元) 2501.267428 净利润(万元) 1373.326310
资产总计(万元) 79206.603401 负债总计(万元) 12825.260044
所有者权益(万元) 66381.34335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9-02
评估基准日 2015-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84466.400000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19458.380000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65008.020000 87393.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668.501559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根据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二商股份因买卖合同纠纷于2016年1月8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天津永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天津滨海新区一洲鼎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支付拖欠货款人民币108777592.79元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诉讼事由为2015年3月26日被告接受二商股份交付的4399.48吨羊肉,货款合计人民币133339065.94元,尚欠货款人民币108777592.79元,损害二商股份的合法债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上诉诉讼请求,目前,该事项尚在审理中。 同时,二商股份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及天津市滨海区人民法院分别提出被告债权人撤销权请求,法院已受理上述诉讼请求,目前,该事项尚在审理中。 截至评估基准日,二商股份已就上述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2、二商股份之子公司北京二商(江西大观楼)食品有限公司为大观楼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高安市支行18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借款到期日为2015年12月2日,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此借款尚未偿还,二商股份之子公司北京二商(江西大观楼)食品有限公司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中食集团对二商股份不具有实际控制权且不参与经营决策,受二商股份提供资料及现场配合限制,评估人员未能对二商股份及下属公司进行现场勘查,根据二商股份提供的历史审计报告、经营资料,结合评估人员的市场调查,综合分析后形成以上评估结论。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号8层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6.106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534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支付。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产权标的成交价格的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其余转让价款应当在产权交易凭证
出具后的30日内支付到出让方指定账户,且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间的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35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
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
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
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
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
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
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
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
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
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35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4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高少辉(央企二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王凌智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66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求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杨达良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17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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