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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春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41%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春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41%股权
项目编号
G314SH1007274
挂牌价格
0.0001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3-18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国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春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工业园区秀山路30号301室
法定代表人
徐汉生
成立时间
1997-06-13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63105176-0
经营范围
建设监理(乙级)服务
职工人数
5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崇明县庙镇工业公司
49%
2
上海华晟实业公司
41%
3
徐汉生
1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264400万元
-4.758169万元
-4.75816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15.491435万元
543.834850万元
-128.343415万元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7.266721万元
-17.26672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35.941131万元
559.526377万元
-123.585246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3-1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15.330367万元
546.079050万元
-130.745946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坤元至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3-18
评估基准日
2013-03-18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华晖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上海恒洋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98.612536万元
298.612536万元
固定资产
0.159300万元
资产总计
298.771836万元
298.612536万元
流动负债
421.534451万元
421.534451万元
负债总计
421.534451万元
421.534451万元
净资产
-122.762615万元
-122.921915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0.397985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公司老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2、标的公司老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或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若形成竞价,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竞买人无须参与报价,但应当到竞价现场。报价结束后,普通竞买人中的最后报价即为优先购买权的行权价格,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 3、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递交受让申请时,即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标的公司之现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①该企业于2013年来未有发生业务,截至评估基准日,其公司账面资产负债率141.09%,已资不抵债;
②标的公司历年未经过财务报表年报审计;
③截止2013年3月18日,企业账面“其他应收款-上海崇明庙镇工业公司(股东)”余额255,000.00元,其他应收款-上海华晟实业公司(股东)”余额205,000.00元,“其他应收款-徐汉生(股东)”余额12,176.85元;
④2013年3月18日,上海春生的股东之一上海华晟实业公司破产清算申请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2013)浦民二(商)破字第5-1《民事裁定书》受理,并与2013年3月20日指定上海汇同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负责人韩丽贞);
⑤根据“关于上海春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监理资质的情况说明”显示,上海春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成立初期具有建设监理乙级资质,之后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加上人员流动性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状况每况愈下,企业资质已不断被迫降级直至2005年开始企业连年亏损,2008年起进入资不抵债状态,由于连年未申报企业资质审查,现已丧失资质级别,现企业已不具备任何相关部门颁发的监理资质;
⑥被评估单位目前所使用的位于崇明工业园区秀山路30号301室的经营场所,为其向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取得,租赁期限为200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2日,双方签订了相应的《租房协议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0.0001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并改制)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举牌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竞买人应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递交竞价保证金2万元,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用竞价转让方式时,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接日【以工商变更登记日为准】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否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华晟实业公司破产管理人
注册地(住所)
商城路343号201室9座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广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广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叶凌励
联系电话
63410000-261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胡继雯
联系电话
63410000-230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国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392273
受托机构联系人
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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