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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广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唐山市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债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唐山市广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唐山市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债权  
  项目编号 Z312SH1000013   挂牌价格 1021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2-04-10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3-19
  标的所在地区 河北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4-04
  评估基准日 2012-04-03
  律师事务所 天阳(北京)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210.0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唐山市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债权中查封的位于河北省迁安市中心的249亩的土地使用权所在的土地上有住户,相关拆迁未完成。
2、其他不尽事项请投资人自行调查。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债权情况概要: 1、唐山市广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债权。2011年9月,转让方委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向唐山市广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4000万元;抵押物为位于河北省迁安市中心的4157平米的现房商铺,质押物为刘军持有的唐山市广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75万元股权以及唐山市巨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0万元股权。截止2012年3月20日,本金余额人民币4000万,利息102.3万,债权本息共计4102.3万,债权本金尚未到期。唐山市广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普光路,经营范围为专用及通用设备、钢材及压延产品、铁精粉、铁矿石、水泥、焦炭批发、零售等。 2、唐山市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方因与唐山市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纠纷, 2011年11月取得民事调解书,确认唐山市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6210万元并支付补偿款。截止2012年3月20日,本金余额人民币6210万,补偿款916万,债权本息共计7126万,调解书确定的支付义务已经部分到期。唐山市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新华西道,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另,转让方在诉讼中申请人民法院查封了唐山市巨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迁安市中心的249亩土地使用权和关联公司部分股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021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简称“联交所”)指定账户递交204万元的保证金。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该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交易,该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该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扣除保证金情况的,该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交易价款;
4.《产权交易合同》签署生效时点之前已经支付的补偿款或利息等款项归转让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4.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中安信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48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章艳琴   联系电话 010-51918747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许丹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16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10-64196515
  受托机构联系人 李勇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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