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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普莱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司3%股权

时间:2016-09-07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宝山普莱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司3%股权
项目编号 Q316SH1014627 挂牌价格 90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9-07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0-11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地久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宝山普莱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3888号1幢-9幢
法定代表人 陈启华
成立时间 1993-12-23
注册资本 1672.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美元
经济类型 其它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607266569Q
经营范围 生产氧、氮、氩、氢、氦气体及特种气体、混合气体、销售自产产品和售后服务;与上述产品同类的商品(特种商品除外)的进出口、批发和佣金代理(除拍卖外), 以及其他相关的配套业务。【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87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美国普莱克斯实用气体公司 95%
2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工业公司 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16428.280219
营业利润(万元) 763.169158 净利润(万元) 535.175818
资产总计(万元) 23742.948359 负债总计(万元) 7754.853535
所有者权益(万元) 15988.094824 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 2014 营业收入(万元) 16144.894327
营业利润(万元) 737.040679 净利润(万元) 591.203170
资产总计(万元) 19631.530020 负债总计(万元) 4178.611014
所有者权益(万元) 15452.919006 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07-31 营业收入(万元) 9135.570838
营业利润(万元) -297.787188 净利润(万元) -164.050751
资产总计(万元) 20393.245224 负债总计(万元) 4569.201151
所有者权益(万元) 15824.04407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8-19
评估基准日 2015-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5768.530000 0.000000
固定资产 7025.570000 0.000000
无形资产 105.940000 0.000000
其它资产 842.910000 0.000000
资产总计 23742.950000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7753.600000 0.000000
长期负债 1.250000 0.000000
负债总计 7754.850000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15988.100000 24100.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23.00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美国普莱克斯实用气体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并按规定时间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如项目形成竞价,将采用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3、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详见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工业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3999号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集体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递交举牌申请后,应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7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包括前期已支付的保证金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接日(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7.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应出具在挂牌期内由银行提供的不低于转让底价的资信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可分拆受让、且不得隐名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5.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企业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6.其他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7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陆渊杰(股权一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项仁庆
联系电话 62657272-172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地久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李祥
受托机构电话 021-6473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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