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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星火开发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1%股权

时间:2016-09-21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星火开发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1%股权
项目编号 G316SH1008534 挂牌价格 617.522557(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9-21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0-24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建筑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奉贤产权经纪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星火开发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民乐路135号A243室
法定代表人 施惠平
成立时间 1996-05-30
注册资本 5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未知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201337474742
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按资质壹级),建筑防水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防腐保温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筑装潢工程(按资质二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除特种设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销售建筑材料、建筑五金,建筑构件及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8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戚海锋 26%
2 施惠平 23%
3 上海纪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
4 叶丽丽 14%
5 上海浦东星火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11%
6 冯中毅 3%
7 华宪平 3%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21426.760696
营业利润(万元) 164.875335 净利润(万元) 141.037608
资产总计(万元) 43310.811786 负债总计(万元) 37984.139425
所有者权益(万元) 5326.672361 审计机构
年度 2014 营业收入(万元) 2178.190523
营业利润(万元) -590.354625 净利润(万元) -590.407026
资产总计(万元) 37886.956332 负债总计(万元) 32694.781169
所有者权益(万元) 5192.175163 审计机构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07-31 营业收入(万元) 10846.904789
营业利润(万元) -344.020828 净利润(万元) -221.908448
资产总计(万元) 60442.980899 负债总计(万元) 55609.897736
所有者权益(万元) 4829.08326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上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8-18
评估基准日 2015-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立信佳诚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欧森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42644.658165 43108.046286
长期投资 640.000000 405.755746
固定资产 26.153621 84.177820
资产总计 43310.811786 43597.980852
流动负债 37984.139425 37984.139425
负债总计 37984.139425 37984.139425
净资产 5326.672361 5613.84142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17.522557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原股东叶丽丽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标的企业原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或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若形成竞价,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竞买人无须参与报价,但应当到竞价现场。报价结束后,普通竞买人中的最高报价即为优先购买权的行权价格,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上海星火开发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中有1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持股比例 会计核算方式 (1) 上海广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600 100.00% 成本法 上海广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 月17日,上海星火开发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上海广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上海广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工程项目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工程项目已结束超过3年,近3年已无营业收入,无工程项目,且无房地产、运输设备及机器设备等。本次评估对该被投资单位未进行打开评估,按被投资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净、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无形资产账面值为0,评估值为0。 2 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无形资产账面值为0,评估值为0。 上海星火开发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取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1014031010966),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该资质证书到期须重新申办,且不得转让,因此该资质证书的价值完全由企业的收益状况体现。 根据企业近3年的经营情况分析,2013年、2014年净利润均为负且亏损金额逐年增加,2013年净利润为-2,970,056.08元,2014年净利润为-5,904,070.26元,2015年净利润为1,410,376.08元,远低于以前年度的亏损金额,被评估单位历年来的收益状况较差,该资质证书的价值无法体现。 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2种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如下: 经评估,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前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53,266,723.61元,评估价值56,138,414.27元,增值2,871,690.66元,增值率为5.39%。 经评估,收益法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前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5,326.67万元,评估价值4,965.59万元,增值-361.08元,增值率为-6.78%。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高于评估前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收益法评估结果低于评估前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也反映了被评估单位的收益状况较差,该资质证书的价值无法体现。 由于该资质证书为不具有垄断性、高效性,不能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因此本次评估认为该资质证书不具有价值。 3.本次资产评估对象系2015年12月31日上海星火开发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结果为上海星火开发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故本次评估不考虑控股权溢价或少数股权折价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4.本次评估结果采用资产基础法,本次评估不考虑资产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浦东星火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星火开发区民乐路88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浦东星火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并改制)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85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全部保证金,先用于补偿产权交易机构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照受让股权比例承接。

7.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除已支付的保证金外)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经转让方申请,将产权交易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

5.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8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6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陆渊杰(股权一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项仁庆
联系电话 62657272-172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奉贤产权经纪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玲燕
受托机构电话 021-5718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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