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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荔健康饮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6-09-22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申荔健康饮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Q316SH1014629 挂牌价格 591.594705(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9-22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0-25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食品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汽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申荔健康饮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富特北路399号二幢楼一层A部位、五楼D部位
法定代表人 陈寿龙
成立时间 1996-03-18
注册资本 399.84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其它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范围 生产加工食用纯水、蒸馏水、工业用水及售后服务、盐汽水的销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国际贸易、区内企业间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狮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86.67%
2 上海申荔实业有限公司 13.33%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691.713709
营业利润(万元) 147.234910 净利润(万元) 116.737732
资产总计(万元) 822.440332 负债总计(万元) 149.147488
所有者权益(万元) 673.292844 审计机构 上海明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4 营业收入(万元) 679.919866
营业利润(万元) 166.134901 净利润(万元) 124.601176
资产总计(万元) 849.486031 负债总计(万元) 218.358759
所有者权益(万元) 631.127272 审计机构 上海明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07-30 营业收入(万元) 303.255032
营业利润(万元) -73.631290 净利润(万元) -73.947308
资产总计(万元) 841.658346 负债总计(万元) 242.396340
所有者权益(万元) 599.26200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沪港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8-04
评估基准日 2016-04-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明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768.645315 783.578522
固定资产 53.427546 43.403800
资产总计 822.072861 826.982322
流动负债 235.387617 235.387617
负债总计 235.387617 235.387617
净资产 586.685244 591.59470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91.594705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狮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12号602室-A
经济类型 其它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86.6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6.67%
转让方名称 上海申荔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富特北路399号加工厂房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3.3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3.3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批准单位名称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7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
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
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
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
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本次产权转让终结。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方式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全部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凭证出具之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
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

2.意向受让人应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及信托、委托等隐名方式受让。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7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陆渊杰(股权一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胡继雯
联系电话 62657272-230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汽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苏良勇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266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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