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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天源瑞泰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6-10-18 00:00:00  来源:  作者:
 
中卫天源瑞泰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16SH1008562 挂牌价格 0.0001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0-18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1-15
标的所在地区 宁夏 中卫市 标的所属行业 矿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宁夏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卫天源瑞泰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中卫市沙波头区怀远南路蔡桥新村25号楼15号营业房
法定代表人 蔡希军
成立时间 2007-11-16
注册资本 5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9993688-8
经营范围 硅灰石露天开采、加工及销售;矿山机械的维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宁夏天净冶金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264.820000
营业利润(万元) -90.650000 净利润(万元) -90.650000
资产总计(万元) 731.050000 负债总计(万元) 758.98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27.930000 审计机构 北京大地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 2014 营业收入(万元) 635.690000
营业利润(万元) 7.710000 净利润(万元) 5.230000
资产总计(万元) 542.230000 负债总计(万元) 479.50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62.730000 审计机构 北京大地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08-31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14.250000 净利润(万元) -14.250000
资产总计(万元) 394.700000 负债总计(万元) 436.88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42.180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电网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6-16
评估基准日 2015-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大地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665.190000 665.190000
固定资产 65.860000 52.550000
资产总计 731.050000 717.740000
流动负债 758.980000 758.980000
负债总计 758.980000 758.980000
净资产 -27.930000 -41.24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0.00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1)、标的方瑞泰矿业对外负债758.98万元; (2)、转让方天净冶金对标的方瑞泰矿业负债172.28万元(此为8月底数据)。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宁夏天净冶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信商务中心D栋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是  具体为天净冶金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同时,必须由受让方、瑞泰矿业与天净冶金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做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主要内容为: (1)、受让方在一年内代瑞泰矿业清偿其对外负债

758.98万元; (2)、股权转让成交后一个月内,天净冶金向瑞泰矿业偿还负债172.28万元。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
的竞买人。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
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
网络竞价(详见下文中的挂牌信息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产权交易价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与债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
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王婕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宁夏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甘泉
受托机构电话 0951-602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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