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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同鑫铁路器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23.93%股权

时间:2016-11-14 00:00:00  来源:  作者:
 
西安同鑫铁路器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23.93%股权
项目编号 G316SH1008591 挂牌价格 183.444987(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1-14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2-09
标的所在地区 陕西 西安市 标的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西安同鑫铁路器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地址) 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3号西安铁路信号厂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宗林海
成立时间 2005-11-25
注册资本 19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范围 铁路机车与车辆配件、电子与信号设备及其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其技术咨询;工业自动化控制器材、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及其配件的加工;(以上经营范围国家专控专项审批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职工人数 7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宗林海 40.8367%
2 北京铁路通信信号成套设备公司 23.93%
3 辛广 13.2784%
4 杨军平 5.3677%
5 李仁杰 4.5739%
6 候旭 3.21%
7 陈静 2.5373%
8 单明 2.4818%
9 刘伟军 2.44%
10 杨力涛 1.34%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2349.6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142.190000 净利润(万元) 93.04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250.530000 负债总计(万元) 579.88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670.660000 审计机构 陕西中英华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06-30 营业收入(万元) 655.890000
营业利润(万元) -71.530000 净利润(万元) -71.53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217.370000 负债总计(万元) 641.52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575.850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0-25
评估基准日 2015-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陕西中英华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189.170000 1188.620000
固定资产 61.370000 157.000000
资产总计 1250.540000 1346.470000
流动负债 579.880000 579.880000
负债总计 579.880000 579.880000
净资产 670.660000 766.59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83.444987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 标的公司目前使用的厂房、仓库场地均为租赁西安铁路信号有限公司的场地。 2. 同鑫公司产成品大部分为2010-2015年积压产品,均有锈蚀现象,部分产品油漆鼓包,另有部分产品已表面处理,对于确认难以销售的产品,通过与企业产品管理人员沟通,结合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铁路通信信号成套设备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造甲村111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23.9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3.9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5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
《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
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
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照交易所规定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
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
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
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第一、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
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三、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至上
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③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
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知晓标的企业所有情况,不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对标的企业和转让方的异议;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王婕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崔骁健
受托机构电话 010-8589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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