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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51%股权

时间:2016-11-21 00:00:00  来源:  作者:
 
徐州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 G316SH1008605 挂牌价格 0.0001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1-21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2-16
标的所在地区 江苏 徐州市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古北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徐州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徐州市庆丰路西绿地世纪城七期办公楼1单元531
法定代表人 周华燕
成立时间 2012-05-08
注册资本 2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59560330-1
经营范围 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营销策划;房屋销售代理及租赁;市场调研。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51%
2 上海诚策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4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营业利润(万元) -33.161467 净利润(万元) -41.226514
资产总计(万元) 4.720290 负债总计(万元) 589.515585
所有者权益(万元) -584.795295 审计机构 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4 营业收入(万元) 147.249600
营业利润(万元) -374.450335 净利润(万元) -374.452421
资产总计(万元) 37.812501 负债总计(万元) 581.381282
所有者权益(万元) -543.568781 审计机构 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07-31 营业收入(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营业利润(万元) -0.990953 净利润(万元) -0.990953
资产总计(万元) 41.179558 负债总计(万元) 606.545694
所有者权益(万元) -565.36613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沪港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1-08
评估基准日 2016-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瑾之润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0.013576 20.013576
固定资产 0.887939 5.132318
资产总计 0.901515 25.145894
流动负债 586.604805 556.604805
负债总计 586.604805 556.604805
净资产 -585.703290 -531.45891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71.044045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原股东上海诚策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2、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3、根据《内部借款协议》及《补充协议》,标的企业现有债务300万元,系股东借款。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标的企业现有债务300万元,系股东借款。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本次评估范围流动负债中其他应付款5,150,051.94元,其中3,000,000.00元为上海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股东借款。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2)、根据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铜民初字第00264号,徐州金陵置业有限公司应于2015年8月25日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徐州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前期策划顾问费22.5万元人民币。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徐州金陵置业有限公司尚未给付该笔费用,考虑到该笔费用收回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故本次评估未将该笔或有资产纳入评估范围。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3)、根据转让方提供的审计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预计仍需支付员工房屋销售佣金约10万元,应付的佣金依据员工计提佣金的收入额为基准,按照收入的0.22%计提。收入金额需与转让方最终核对后确认计算佣金并向员工发放。考虑到该笔佣金收入尚不确定,员工佣金发放存在不确定性,故本次评估未将该笔或有负债纳入评估范围,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4)、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灵璧【尚东国际】销售代理合同终止协议》,安徽灵璧昊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退还被评估单位销售保证金40万元,另支付销售佣金481364元,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已收到销售保证金20万元,剩余销售保证金20万元已在其他应收款反映,待结算佣金由于安徽灵璧昊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楼盘烂尾,考虑到该笔费用收回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故本次评估未将该笔或有资产纳入评估范围。(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塔汇路609号405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本次股权转让出具交易凭证后转付给出让方。

3.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4.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继续按《内部借款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举牌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认可项目现状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

受让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信托或委托方式举牌;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陆渊杰(股权一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项仁庆
联系电话 62657272-172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古北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李轶靓
受托机构电话 021-62087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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