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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

时间:2016-11-22 00:00:00  来源:  作者:
 
新疆昌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 G316SH1008609 挂牌价格 151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1-22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2-19
标的所在地区 新疆 乌鲁木齐市 标的所属行业 水利管理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诚进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新疆昌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嵩山街229号研发楼410室
法定代表人 王川江
成立时间 2013-08-15
注册资本 10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6501000760675434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
职工人数 489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51%
2 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
3 深圳市博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
4 广东世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12817.370000
营业利润(万元) -3604.640000 净利润(万元) -970.140000
资产总计(万元) 58083.230000 负债总计(万元) 54362.79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3720.440000 审计机构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合伙)新疆分所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08-31 营业收入(万元) 58376.997800
营业利润(万元) -1511.087710 净利润(万元) -313.200408
资产总计(万元) 58376.997800 负债总计(万元) 54671.613487
所有者权益(万元) 3705.3843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1-21
评估基准日 2016-08-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267.890000 267.890000
长期投资 29882.560000 33647.670000
固定资产 12.810000 11.210000
资产总计 30163.260000 33926.770000
流动负债 30975.490000 30975.490000
负债总计 30975.490000 30975.490000
净资产 -812.230000 2951.28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505.1528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截止2016年8月31日,标的公司对转让方的债务金额为64,774,166.67元,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如成功受让本项目,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协助标的公司偿还对转让方的以上债务及该债务自2016年8月31日起至还款当日按同期金融机构基准贷款利率为基准的全部利息,如此债务及利息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清偿,受让方须按照受让总价的3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并同意在此债务及利息清偿后,方可由转受让双方共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标的公司主管的新疆水利电力建设总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目前本部员工7人,均签订劳动合同。该企业还拥有全资子公司三家:新疆通达热力有限公司、新疆汇通金鼎商贸有限公司、新疆建源工程有限公司,且控股新疆汇通旱地龙腐植酸有限公司(85%股权),上述子公司共计有195名员工,均为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受让本标的后如涉及新疆水利电力建设总公司的改制,须保证承担改制相应的责任和费用,且改制后的企业不得拒绝与新疆水利电力建设总公司本部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截止2016年8月31日,标的公司对转让方的债务金额为64,774,166.67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通达投资原长期股权投资新疆新水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进行了清算,本次专项审计对清算单位资产进行了调整,固定资产转入通达投资,同时抵消了与通达投资的往来款。设备账面原值与净值均为清算时设备的清算价值,目前该部分设备闲置。 2)通达投资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其日常经营活动由新疆水利水电建设总公司人员代为管理。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西城区南线阁街10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并书面承诺维持标的企业及其所属控股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三年内维持原有的人事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以及员工激励制度的稳定,同时须承诺受让本标的后如涉及新疆水利电力建设总公司的改制,须保证承担改制相应的责任和费用,且改制后的企业不得拒绝与新疆水利电力建设总公司本部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并书面承诺保证本次产权转让后标的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公司平稳运行,同意并督促本次产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及其所属控股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及其所属控股企业继续按原合同约定履行。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在挂牌期期满之前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50万元(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账号:10557000000333970;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普陀支行),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在本项目确定最终受让方之前,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转让的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的最大比例股权的最终受让方不得退出本项目的受让申请,未被确定为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最大比例股权受让方的竞买人具有退出本项目受让申请的权利(如退出受让申请则已交纳的保证金原额原路径退回),并须于确定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是否退出本项目受让申请的书面意见,逾期未递交书面意见的视为不退出本项目的受让申请。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买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已支付的保证金外的全部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受让人未能按期支付产权转让的总价款,转让方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罚没,转让方还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6.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交书面承诺函(见附件),承诺如下事项:
(1)同意并保证标的企业及其所属控股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三年内维持原有的人事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以及员工激励制度的稳定,同意并保证如涉及新疆水利电力建设总公司的改制,将承担改制相应的责任和费用,且保证改制后的企业不得拒绝与新疆水利电力建设总公司本部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2)同意并保证本次产权转让后标的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公司平稳运行,同意并督促本次产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及其所属控股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及其所属控股企业继续按原合同约定履行;
(3)同意如被确定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转让的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的最大比例股权的最终受让方,不得退出本项目的受让;
(4)同意如成功受让本项目,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协助标的公司偿还对转让方的64,774,166.67元债务及该笔债务自2016年8月31日起至还款当日按同期金融机构基准贷款利率为基准的全部利息,如此债务及利息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清偿,受让方须按照受让总价的3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并同意在此债务及利息清偿后,方可由转受让双方共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本项目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8.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5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六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叶可可(央企六部)
联系电话 010-51918745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诚进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冉冬卉
受托机构电话 010-62879798
附件
序号 附件名称
1 承诺函-昌源通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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