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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风置业有限公司95%股权及转让方对上海和风置业有限公司74880.388277万元债权

时间:2016-11-24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和风置业有限公司95%股权及转让方对上海和风置业有限公司74880.388277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16SH1008618 挂牌价格 123480.436401(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1-24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2-21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新投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和风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金陵东路569号810室
法定代表人 周旭民
成立时间 2010-09-21
注册资本 2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015619319053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市政配套建设,物业管理,室内外装璜,餐饮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停车库经营管理,商务咨询,旅游纪念品,工艺品,会展会务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外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0.249637 净利润(万元) 0.187228
资产总计(万元) 80774.449079 负债总计(万元) 78773.006811
所有者权益(万元) 2001.442268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 2014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0.297223 净利润(万元) 0.222917
资产总计(万元) 2001.329346 负债总计(万元) 0.074306
所有者权益(万元) 2001.255040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09-30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0.016380 净利润(万元) -0.001870
资产总计(万元) 80874.351942 负债总计(万元) 78872.911544
所有者权益(万元) 2001.44039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1-14
评估基准日 2016-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80824.435979 129980.938980
资产总计 80824.435979 129980.938980
流动负债 78822.993586 78822.993586
负债总计 78822.993586 78822.993586
净资产 2001.442393 51157.94539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3480.436401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目前四川中路109号、广东路128号、广东路136号-138号房产仍由黄浦区中心医院使用。根据上海黄浦中心医院(公房承租权转让人)与标的公司(公房承租权受让人)以及上海新黄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房出租人)签署的《非居住房屋承租转让协议书》。上海黄浦区中心医院将在新的黄浦区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完毕投入使用后,将上述房产搬迁腾空后移交给标的公司。
2、本项目为上海和风置业有限公司95%股权及转让方对上海和风置业有限公司74880.388277万元债权转让项目,挂牌底价为123480.436401万元,其中95%股权转让价格为48600.048124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74880.388277万元。若产生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价格的溢价。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6月30日,标的方其他应付款中有一笔上海外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代垫款人民币788214613.44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黄浦区中心医院地址上开发高端国际医疗项目,由上海和风置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经营运作。目前,黄浦区中心医院(四川中路109号、广东路128号、广东路136号-138号)房屋使用权已转移至被评估单位名下,被评估单位按办公用地性质缴纳了公房残值补偿金,并取得相应《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确定土地面积为4634.7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办公,地块内总建筑面积合计34632.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866.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66.07平方米,目前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用地。因上述房产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相关评估数据取自委托方提供的《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和《关于黄浦区中心医院(原址)医疗项目房产的说明》。本次评估按土地用途为办公,土地来源为划拨,评估结果已扣除相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准确数据以国土部门核准的数据为准。黄浦区中心医院《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范围包含广东路94号(急诊大楼),宗地面积为541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5137.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医疗。因广东路94号(急诊大楼)属于历史保护建筑,不属于上海和风置业有限公司资产范围,故本次评估的黄浦区中心医院(原址)医疗项目房产范围系在黄浦区中心医院《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基础上,剔除广东路94号(急诊大楼)部分;由于土地出让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故土地性质暂设定为办公,分摊土地面积暂按建筑面积占比平均分摊。详见《关于黄浦区中心医院(原址)医疗项目房产的说明》。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外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四川中路276号九层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转让标的成交价格的54%(含交易保证金),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剩余价款为转让标的成交价格的46%,受让方应于标的公司房产腾空交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但最迟不得晚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2个月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产权交易合同》签署的同时,受让方应就剩余价款(即转让标的成交价格的46%)提供转让方认可的不可撤销的担保,并按央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间的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7044.130920万元整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一、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三、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公司因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的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的增减由受让方按股权比例全部概括承继。

6.转让方作为标的公司5%的股东,要求受让方出具如下书面承诺:
(1)、同意并确保标的公司名下的房产继续作为医疗用途,同意并确保标的公司按照“国际化、特色化”的原则,项目建设目标是“大专科、小综合”类型的高端国际医院。为体现该承诺的真实性和诚意,同意并确保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凭证》之日起半年内提供与国际知名的综合性医院就本项目签订的有实质内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作协议;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供与国际知名的综合性医院就本项目签订的有实质内容的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作协议,同意转让方以本次最终成交价回购95%股权及相应74880.388277万元的债权,并将最终成交价的20%作为违约金在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剩余价款三日内无息返还给受让方。
(2)、同意股权受让后,转让方作为标的公司5%股东有权在转让后标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各委派一名董事、监事。
(3)、同意股权受让后在修订的新的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应由标的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一致通过方能生效的决议事项为:
(1)变更标的公司房产的医疗用途;
(2)变更高端国际综合性医院的项目定位;
(3)转让或出租标的公司的房产;
(4)公司的融资、资产抵押、对外投资、担保等重大事项;
(5)关联方交易;
(6)同意股权受让后不得再次转让(无论直接或间接转让)该股权,除非与转让方协商一致并经股东会一致通过;
(7)法律法规规定及股东各方一致同意的其他事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应提供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资金存款证明。

4.意向受让方须能提供与欧美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德国等)国际知名的综合性医院就本项目签订的合作意向书。该综合性医院如位于美国、英国、德国,则须位列附件所列排名之内;如位于其他国家,则须位列本国权威综合排名前5位。上述书面合作意向书及排名资料须经转让方的认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并且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6.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7044.13092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陆渊杰(股权一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胡继雯
联系电话 62657272-230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新投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璐萍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50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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