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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长风机电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时间:2016-11-30 00:00:00  来源:  作者:
 
苏州长风机电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项目编号 G316SH1008642 挂牌价格 1002.06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1-30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2-27
标的所在地区 江苏 苏州市 标的所属行业 普通机械制造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苏州长风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苏州高新区塔园路133号
法定代表人 卢克平
成立时间 2002-09-30
注册资本 42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74313012-1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设计制造销售:金属加工机械、船舶机电设备、机电产品及成套设备、测试设备、塑料工业专用设备、纺织仪器及设备、制冷设备、切削工具、量具刃具、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计时产品、汽车零部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职工人数 2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卢克平 59.21%
2 苏州长风航空电子有限公司 40%
3 承丽宁 0.45%
4 卢诚 0.34%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449.261437
营业利润(万元) -278.248104 净利润(万元) -255.428727
资产总计(万元) 1587.177078 负债总计(万元) 200.018463
所有者权益(万元) 1387.158615 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10-31 营业收入(万元) 45.366666
营业利润(万元) -135.503470 净利润(万元) -135.503469
资产总计(万元) 1686.807207 负债总计(万元) 257.970913
所有者权益(万元) 1428.83629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9-08
评估基准日 2015-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573.640000 497.310000
固定资产 857.500000 1302.950000
无形资产 156.030000 904.900000
资产总计 1587.170000 2705.160000
负债总计 200.020000 200.020000
净资产 1387.150000 2505.14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02.056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本次评估,发现被评估资产中存在下列事项:①机器设备中的13项账面原值合计250,215.00元已经损坏、无法使用,存放在设备仓库中,库房条件一般;②电子设备中的22项账面原值合计162,065.91元已经损坏、无法使用,存放在设备仓库中,库房条件一般;③原材料中的1项账面价值5,763.83元无实物;1项账面价值38,600.00元,据标的企业库房管理人员介绍已经损坏,但堆放在废品库一角,本次评估无法盘点,对于其数量和质量,评估人员无法做出判断;④产成品中的5项账面价值合计359,815.20元已损坏、无法使用;⑤在产品中的5项账面价值85,080.38元,已损坏、无法使用;1226项账面价值合计476,867.54元,据标的企业库房管理人员介绍已经报废,但堆放在废品库一角,本次评估无法盘点,对于其数量和质量,评估人员无法做出判断;以上事项已经取得标的企业的情况说明,非正常资产的明细内容详见《评估明细表》。(2)、本次评估,对于无法使用、计划进行报废处理的35项设备,按照可变现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无实物的1项原材料,评估为零;对于已经损坏的1项原材料,由于评估人员无法盘点,无法对这部分存货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核实,故评估结果暂按照账面价值列示;对于已损坏、无法使用的5项产成品和5项在产品,按照可变现价值确定评估结果;对于已经报废的1226项在产品,由于评估人员无法盘点,无法对这部分存货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核实,故评估结果暂按照账面价值列示。(3)、被评估房屋建筑物共计6项,其中变电站、主厂房(办公楼)、小三层、锅炉房、泵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苏房权证新区字第00083355号),证载权利人为标的企业。该权证尚载有传达室(1层、砖混,建筑面积28.8 M2)一项,至评估基准日该建筑物已拆除,并于原址新建一幢三层建筑物,建筑面积650 M2,新建建筑物未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开工许可证,标的企业承诺对该建筑物拥有建筑物所有权。建筑物开工的合法性存在瑕疵,本次评估中按照正常建筑物评估,未考虑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或有负债事项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苏州长风航空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苏州市高新区建林路379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
《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
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且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
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且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
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
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
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 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
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
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
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本项目出具产权
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书面承诺: (1)若出现“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第3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由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
的补偿金。(2)同意上海联交所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
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7.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
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姜鹏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309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女士
受托机构电话 13466782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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