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金雅拓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116,367,824.47元。其中,归属于外方的未分配利润合计为107,231,192.12元(其中,2013年初归属于外方的未分配利润31,012,553.22元,2013年度归属于外方的未分配利润为32,080,447.04元,2014年度归属于外方的未分配利润为18,577,769.57元,2015年度归属于外方的未分配利润为25,560,422.26元);归属于中方的未分配利润合计为9,136,632.35元(其中,归属于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6,526,165.96元,归属于上海新泰新技术有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2,610,466.39元)。 2016年2月,上海金雅拓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了分配2014年度股利的董事会决议,分配给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2,746,863.94元,上海新泰新技术有限公司1,098,745.58元。 2016年5月,上海金雅拓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了分配2015年度股利的董事会决议,分配给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3,779,302.02元,上海新泰新技术有限公司1,511,720.81元。上述2014年和2015年分配给中方股东的利润已于2016年6月份之前支付。考虑到本次评估目的是中方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新泰新技术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上海金雅拓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故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中扣除了截止评估基准日的未分配利润。(2)上海金雅拓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营业场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建韵路399号2幢一层,为上海金雅拓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B厂厂址,该场所系向上海澄裕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租赁期限为2011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14日。另有A厂厂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1118号,该场所系向上海鑫桥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租赁,租赁期限为2014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评估假设上述租赁合同到期后,上海金雅拓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能够继续续租。(3)其他内容详见《评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