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央企采集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68,738,746股股份

时间:2016-12-09 00:00:00  来源:  作者: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68,738,746股股份
项目编号 G316SH1008660 挂牌价格 40835.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2-09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1-06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财产保险公司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1号8、9、10层
法定代表人 和春雷
成立时间 2003-10-15
注册资本 730207.7123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0000038347
经营范围 企业财产损失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飞机保险、航天保险、核电站保险、能源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一般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800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3.18%
2 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4.1%
3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31%
4 北京松联科技有限公司 0.41%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2540187.3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177146.300000 净利润(万元) 135157.660000
资产总计(万元) 3860268.320000 负债总计(万元) 2780284.22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079984.100000 审计机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年度 2014 营业收入(万元) 2063639.120000
营业利润(万元) 111761.750000 净利润(万元) 87323.510000
资产总计(万元) 3034871.340000 负债总计(万元) 2056024.93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978846.410000 审计机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10-31 营业收入(万元) 2422553.4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155241.290000 净利润(万元) 115187.070000
资产总计(万元) 4065322.490000 负债总计(万元) 2937026.62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128295.870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1-09
评估基准日 2015-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136744.280000 0.000000
长期投资 5851.120000 0.000000
固定资产 174686.620000 0.000000
无形资产 15636.490000 0.000000
其它资产 2527349.810000 0.000000
资产总计 3860268.320000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570768.770000 0.000000
长期负债 2209515.450000 0.000000
负债总计 2780284.220000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1079984.100000 1767100.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0834.72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2016年10月20日,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2015年度公司净利润的40%,按照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持股股份计算,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分享的利润分配金额为12,493,067元。该利润分配金额在实际分配时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享有。

2.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资料。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以下摘自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七)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在评估基准日后的2016年3月31日,被评估单位中国大地保险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立项的议案》,拟通过向现在股东发行新股方式募集资金。截止本次评估报告出具前,中国大地保险计划于9月21号召开股东大会,对增资扩股方案进行审议,并计划在2016年内完成增资事项。委托方大唐发电和另一股东北京松联已签署放弃中国大地保险本次发行新股优先认购权的同意函。在股份转让过程中中国大地保险的增资扩股行为按计划完成后,大唐发电的持股比例将下降至2.03%。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3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3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0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的,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全部保证金,先用于补偿产权交易机构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④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①意向受让方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②意向受让方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有限合伙式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规定。意向受让方已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审批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③同意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享有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给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金额人民币(小写)12,493,067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肆拾玖万叁仟零陆拾柒元整】。

5.本项目公告期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之全部内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据注册地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且不得采用委托(含隐名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8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三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徐艳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俊娟
受托机构电话 010-63252893-831;185 1536 6171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