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央企采集

上海中版翻译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6-12-12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中版翻译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16SH1008661 挂牌价格 645.11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2-12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1-09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技术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中版翻译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735号4幢4301室
法定代表人 黄松
成立时间 2010-05-26
注册资本 6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范围 翻译服务,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会展会务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3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对外翻译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959.837008
营业利润(万元) 24.302292 净利润(万元) 25.222562
资产总计(万元) 313.814623 负债总计(万元) 592.318004
所有者权益(万元) -278.503381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07-31 营业收入(万元) 641.675642
营业利润(万元) 29.977841 净利润(万元) 38.977841
资产总计(万元) 331.606965 负债总计(万元) 71.132505
所有者权益(万元) 260.47446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财政部中央文化企业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2-08
评估基准日 2016-07-31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331.610000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71.130000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260.480000 645.11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45.11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对外翻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4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财政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交纳193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该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转让,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
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详见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
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
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有效
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
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联交所
指定账户;(2)同意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从事翻译相关业务的境内企业法人,注册(实缴)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以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受让方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方式参与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93.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三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徐艳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郭爽
受托机构电话 010-63162966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