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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轻工业机械珠海公司整体产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72.9125万元债权

时间:2016-12-13 00:00:00  来源:  作者:
 
中国轻工业机械珠海公司整体产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72.9125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16SH1008665 挂牌价格 182.5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2-13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1-10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 珠海市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国轻工业机械珠海公司
注册地(地址) 珠海市粤海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 周晓鹏
成立时间 1991-06-18
注册资本 101.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4001925267943
经营范围 针织品、纺织品、百货、陶瓷制品、橡胶制品、仪器仪表、计量衡器具、普通机械。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联合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3.6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0.097627 净利润(万元) -0.097627
资产总计(万元) 237.677879 负债总计(万元) 129.77407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07.903809 审计机构 珠海岳华安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11-30 营业收入(万元) 3.091890
营业利润(万元) -0.489553 净利润(万元) -0.407553
资产总计(万元) 237.286277 负债总计(万元) 129.790021
所有者权益(万元) 107.49625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1-25
评估基准日 2016-01-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珠海岳华安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2.010000 2.010000
固定资产 17.160000 228.930000
资产总计 19.170000 230.940000
负债总计 121.360000 121.360000
净资产 -102.190000 109.58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82.4925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82.50万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9.5875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72.9125万元。若产生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价格的溢价。
2.标的企业未开展2015年度审计,2015年度审计数据出自2016年1月31日专项审计报告。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中国联合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有72.9125万元债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联合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南街33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交纳54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该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转让,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
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
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至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③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4.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三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徐艳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郭爽
受托机构电话 010-63162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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