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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立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41%股权

时间:2016-12-13 00:00:00  来源:  作者:
 
德兴市立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41%股权
项目编号 Q316SH1014662 挂牌价格 2258.138978(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2-13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1-10
标的所在地区 江西 上饶市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机械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德兴市立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江西省德兴市大茅山经济开发区香屯生态工业园区B05-05号
法定代表人 于剑平
成立时间 2013-01-28
注册资本 8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美元
经济类型 外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06077908-7
经营范围 金属铸件生产、加工及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职工人数 40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中昱投资有限公司 41%
2 YAO SU SU 32%
3 SHERRY SONG LI 27%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营业利润(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利润(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所有者权益(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审计机构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10-31 营业收入(万元) 4522.081484
营业利润(万元) 590.674290 净利润(万元) 459.918621
资产总计(万元) 9129.048269 负债总计(万元) 3614.970981
所有者权益(万元) 5514.07728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9-30
评估基准日 2016-09-30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2937.540000 2945.353337
固定资产 5036.610000 5432.302674
无形资产 724.880000 700.480000
资产总计 9001.510000 9078.136011
流动负债 3570.480000 3570.479968
负债总计 3570.480000 3570.479968
净资产 5431.030000 5507.65604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258.138978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根据被评估单位申报及提供的抵押合同显示,被评估单位所拥有的全部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已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兴支行进行抵押,所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中昱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200号1001室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并在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77.441693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
《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
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
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
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
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
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A、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1)在
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B、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
竞买人时:(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
产权交易合同的。C、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
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的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 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 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该等 
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 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证明其受让能力的资信证明:须出具挂牌公告期内不低于挂牌金额的银行资信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取委托、信托方式举牌受让。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77.441693(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汤颖莹(股权二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胡继雯
联系电话 62657272-230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受托机构联系人 朱寅博
受托机构电话 6265727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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