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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绿波实业有限公司22.22%股权

时间:2016-12-20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浦东绿波实业有限公司22.22%股权
项目编号 G316SH1008679 挂牌价格 567.619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2-20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1-17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浦发东启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浦东绿波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浦东新区三林镇环林西路618弄32号204室
法定代表人 钱基春
成立时间 1993-03-16
注册资本 27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范围 滩涂开发,国内商业,实业投资,商务咨询(不含经纪),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宝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77.78%
2 上海浦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2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427.528303
营业利润(万元) -696.134549 净利润(万元) -696.134549
资产总计(万元) 49222.805617 负债总计(万元) 46109.294163
所有者权益(万元) 3113.511454 审计机构 上海公正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4 营业收入(万元) 264.150944
营业利润(万元) -691.209031 净利润(万元) -680.394986
资产总计(万元) 50757.038918 负债总计(万元) 46450.697186
所有者权益(万元) 4306.341732 审计机构 上海公正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09-30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443.886527 净利润(万元) -443.886527
资产总计(万元) 42414.177806 负债总计(万元) 42414.177806
所有者权益(万元) 842.09128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0-09
评估基准日 2016-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公正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47945.060000 47945.390000
固定资产 0.540000 0.480000
资产总计 47945.600000 47945.870000
流动负债 45391.330000 45391.330000
负债总计 45391.330000 45391.330000
净资产 2554.270000 2554.54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67.618788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上海浦东绿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波公司)向上海浦东银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公司)借款1100万元,当时由上海浦东华夏实业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房产)以青厦路200弄2号1-3层房属作抵押进行的抵押担保。后来绿波公司重新以上海馨跃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所有有昆阳路3388弄178号房屋重新做了抵押担保,并将原来用华夏房产做的抵押担保进行了撤销。详见华夏房产抵押撤销函。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截止评估基准日,上海浦东绿波实业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新区银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1100万元,由上海浦东华夏实业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以青厦路200弄2号1-3层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向上海浦东新区浩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700万元,由上海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向上海浦东新区浩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由黄渡春申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其他信息 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浦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青厦路200弄2号二层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2.2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2.2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公司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标的公司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7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用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本次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本次股权转让出具交易凭证后转付给出让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项目挂牌期间银行出具的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7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陆渊杰(股权一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王立新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185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浦发东启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蔡红梅
受托机构电话 021-5888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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