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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2.5%股权

时间:2016-12-23 00:00:00  来源:  作者:
 
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2.5%股权
项目编号 G316SH1008689 挂牌价格 5310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2-23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1-20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 深圳市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电信服务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航天科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鹏基工业区710栋6层
法定代表人 殷一民
成立时间 1993-04-29
注册资本 10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192224518G
经营范围 生产程控交换机机柜、电话机及其零配件,电子产品;进出口业务( 按深贸管审证字第727号文规定办理 );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技术服务,环保设备的研究及技术开发;生产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矿用设备生产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系统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的技术研发。
职工人数 140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中兴维先通设备有限公司 49%
2 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 34%
3 深圳航天广宇工业有限公司 17%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10221623.330000
营业利润(万元) -1422.830000 净利润(万元) 342436.65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2498031.640000 负债总计(万元) 8076728.93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4421302.710000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10-31 营业收入(万元) 7997311.760009
营业利润(万元) 25751.234329 净利润(万元) 292207.568473
资产总计(万元) 13605766.702395 负债总计(万元) 8964756.148208
所有者权益(万元) 4641010.55418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2-14
评估基准日 2016-10-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九州丰泽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0783714.010000 0.000000
固定资产 786935.860000 0.000000
无形资产 414386.970000 0.000000
其它资产 0.000000 0.000000
资产总计 13605766.700000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7804149.640000 0.000000
负债总计 8964756.150000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4641010.550000 2124000.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3100.00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为以下子公司使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担保:①深圳市中兴昆腾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综合授信额度;②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可用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综合授信额度。(2)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为深圳市中兴昆腾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申请人民币叁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壹年。(3)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为以下子公司使用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一年。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叁仟万元,深圳市中兴昆腾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伍仟万元。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深圳航天广宇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9号航天大厦B座4楼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7.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首付款为交易价款的75%,包含保证金)支付至
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在3个月内将剩余价款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相应价值的合法有效担保,同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31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
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
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
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首付款为交易价款的75%,包含保证金)支付
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在3个月内将剩余价款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相应价值的合法有效担保,同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为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
种情况时,转让方与联交所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并由意向受让方承担相关的费用、风险和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
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上
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2)征集到两
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
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
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
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31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姜鹏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309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航天科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南婧
受托机构电话 010-6837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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