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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15%)

时间:2016-12-28 00:00:00  来源:  作者: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15%)
项目编号 Q316SH1014675 挂牌价格 789.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2-28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1-24
标的所在地区 海南 海口市 标的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徐汇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海口市滨海大道世界贸易中心E幢
法定代表人 李建民
成立时间 1994-01-12
注册资本 132641.9587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460000284085201P
经营范围 投资建设和经营各类型的发电厂;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发电厂工程总承包及设备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热力销售;发电厂供水;发电厂三废综合利用及销售。
职工人数 2019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91.8%
2 自然人 3.77%
3 其他法人 3.46%
4 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0.97%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622413.702692
营业利润(万元) 178174.295735 净利润(万元) 134473.504104
资产总计(万元) 899517.974922 负债总计(万元) 534289.845337
所有者权益(万元) 365228.129585 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06-30 营业收入(万元) 240471.278355
营业利润(万元) 60754.140774 净利润(万元) 45576.085607
资产总计(万元) 890303.134982 负债总计(万元) 479498.919790
所有者权益(万元) 410804.21519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6-30
评估基准日 2016-06-30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89.00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经评估后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864万元,现经转让方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持有的200万股股份以789万元公开挂牌转让。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1.根据2016年7月21日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的《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1,326,419,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50元(含税)。本次评估结论为评估对象在2016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评估基准日至经济行为实现日期间,被评估单位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事项(包含但不仅限于股权结构变动、经营盈利或亏损、分红或除权等)均会对市场价格构成影响,本次评估结果中已经扣除2015年分红派息,但未考虑其他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2.转让方对被评估单位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0.15%,持股比例较小,现场核实程序无法实施,本次评估主要是通过企业年报及公开网络等方式对相关重大资产核实。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杭州艾加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15号2幢516室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0.1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1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
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
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于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36.7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
《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
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
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
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
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
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
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公告之内容。

6.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完成日止,期间标的公司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受让比例承接。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36.7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汤颖莹(股权二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万雅宁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24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徐汇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谈燕萍
受托机构电话 021-6443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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