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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舟宏凯棉业有限公司51%股权

时间:2016-12-26 00:00:00  来源:  作者:
 
湖北新舟宏凯棉业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 G316SH1008693 挂牌价格 510.8517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2-26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1-22
标的所在地区 湖北 荆州市 标的所属行业 贸易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湖北新舟宏凯棉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湖北省江陵县熊河镇沿河南路
法定代表人 李保元
成立时间 2012-08-15
注册资本 1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421024050047253H
经营范围 棉花收购、加工、销售(有效期:至2018年5月3日止);棉短绒、棉纺制品、棉花机械及配件、棉花包装材料及器材销售、粮食、大豆、芝麻收购销售;豆粕、菜粕、棉粕、米糠等饲料原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航国际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51%
2 湖北宏凯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4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2207.413149
营业利润(万元) 26.321941 净利润(万元) 19.021918
资产总计(万元) 2696.065005 负债总计(万元) 1044.120053
所有者权益(万元) 1651.944952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10-31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27
营业利润(万元) -69.583393 净利润(万元) -43.583393
资产总计(万元) 2367.863063 负债总计(万元) 759.501504
所有者权益(万元) 1608.36155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2-06
评估基准日 2016-02-29
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778.120000 778.120000
固定资产 360.370000 512.070000
无形资产 368.940000 256.200000
资产总计 1507.430000 1546.390000
负债总计 544.720000 544.720000
净资产 962.710000 1001.67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10.8517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 标的企业申报的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中共计13项,房屋建筑物均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建筑物占用的土地权利人为标的企业,建筑面积合计为9,101.98平方米。其中,产权证《江陵房权证熊河镇字第1222766号》上记载的3#仓库(建筑面积为481.00平方米)和4#仓库(建筑面积为377平方米)标的企业已于2013年3月拆除,账面已进行了清理。已拆除的仓库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2) 标的企业申报的存货为原材料棉短绒,账面金额6,449,499.50元,由于存放保管不当,评估人员发现该批棉短绒材料已损坏严重,审计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基本无可回收价值,故本次评估按零确定评估值。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航国际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闸北区裕通路100号3101-06、07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3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
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
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且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且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
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
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
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
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 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
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在签订
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本项目出具产
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书面承诺:(1)若出现“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第3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由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
方的补偿金。(2)同意上海联交所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
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7.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
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53.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姜鹏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309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女士
受托机构电话 13466782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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