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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开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40.83%股权

时间:2016-12-27 00:00:00  来源:  作者:
 
泰州开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40.83%股权
项目编号 G316SH1008697 挂牌价格 49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2-27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1-23
标的所在地区 江苏 泰州市 标的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泰州开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电力工业
法定代表人 陈棋
成立时间 2004-05-08
注册资本 12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321200761514989H
经营范围 110KV及以下送变电工程施工。工程设备租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48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泰州市永泰医用敷料有限公司 59.17%
2 江苏南瑞泰事达电气有限公司 40.83%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1204.430000
营业利润(万元) -303.760000 净利润(万元) -305.08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377.960000 负债总计(万元) 974.48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403.480000 审计机构 泰州兴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10-31 营业收入(万元) 1472.620000
营业利润(万元) 88.130000 净利润(万元) 88.78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061.050000 负债总计(万元) 568.78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492.260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电网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2-15
评估基准日 2016-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银奥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518.690000 1518.690000
固定资产 148.600000 144.560000
资产总计 1667.290000 1663.250000
流动负债 1311.000000 1311.000000
负债总计 1311.000000 1311.000000
净资产 356.290000 352.25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43.823675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以下引自评估报告正文“十一、特别事项说明”第7、8项:(1)截至评估现场工作日,开泰电力拥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232081715),近两年经过引进和培养技术人才,工程师等专业人员数量已有所增加,根据《电监会关于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人员要求》(规章),开泰电力工程师及专业人员人数尚不能满足资质使用条件;因此开泰电力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均不能开展与资质有关业务。(2)目前,开泰电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等不能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相关等级的规定条件。在开泰电力申报评估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中,申报了应收“资质租用款”。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的规定,本次评估,应收资质租用款暂按账面值列示。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江苏南瑞泰事达电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泰州经济开发区民营科技园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8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8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股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股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挂牌价147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股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
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股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
的竞价保证金在股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股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
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股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
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
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交易合
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
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股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并书面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并书面承诺:①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②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付款记录日期为准)将全部
交易价款(含已交纳的保证金)以货币资金的形式一次性汇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③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
账户;④已阅读并认可本次交易的《产权交易合同》(上述《产权交易合同》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全部内容,无任何异议,同意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按照该《产权交易合同》文本与转
让方进行签署。

6.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将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负责给予必要的配合,如无特殊约定,工商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各自承担。

7.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
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47.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高少辉(央企二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洋洋
受托机构电话 13161750597 010-63799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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