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央企采集

宁波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38%股权

时间:2017-01-11 00:00:00  来源:  作者:
宁波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38%股权
项目编号 G317SH1008732 挂牌价格 1958.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1-11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2-10
标的所在地区 浙江 宁波市 标的所属行业 建材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宁波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北仑区柴桥万景山路213号E幢E210室
法定代表人 张波
成立时间 2013-07-08
注册资本 6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07148075-0
经营范围 新型建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钢渣、矿渣、脱硫副产物及冶金固体废物的研发利用;钢渣微粉、矿粉、钢矿渣复合粉、石膏及石膏制品的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装卸、销售;冶金辅料的销售;钢渣微粉、矿粉、钢矿渣复合粉、石膏及石膏制品、冶金辅材的制造、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
职工人数 8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38%
2 宁波宝丰冶金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7%
3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2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426.220000 净利润(万元) -437.470000
资产总计(万元) 9550.700000 负债总计(万元) 4071.93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5478.770000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 2014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61.440000 净利润(万元) -61.770000
资产总计(万元) 9432.740000 负债总计(万元) 3516.50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5916.240000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11-30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277.540000 净利润(万元) -277.54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0969.830000 负债总计(万元) 5768.60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5201.230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2-20
评估基准日 2016-08-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凤凰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487.020000 1487.020000
固定资产 35.690000 42.490000
其它资产 7886.690000 8311.410000
资产总计 9409.400000 9840.920000
流动负债 263.990000 263.990000
长期负债 4426.110000 4426.110000
负债总计 4690.100000 4690.100000
净资产 4719.300000 5150.82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957.3116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根据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因存放地点的限制,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在建设备中,有部分电气等(7项)设备未发货,现场无法核实,企业承诺该部分设备已付款,评估人员已对该部分设备发函求证,经回函确认设备名称、数量、金额与企业申报内容一致,以此为佐证,对其权属进行确认。 2、根据2014年10月23日《宁波宝钢有限公司禁止施工通知令》由于宁波宝钢建材公司五丰塘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未执行北仑区建筑安全监督站停工令,要求宁波宝钢建材公司立即停止施工。截止至评估基准日该项目仍处于停工状态。 3、本次委估对象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产权人为宁波宝钢建材公司的股东—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不列入本次评估范围。 4、宁波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从2015年5月1日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8月31日的停工损失,经宁波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三方股东与承包方(新乡市长城机械有限公司)初步协定,赔偿金额为人民币666.00万元(不含税),并在预计负债科目反映,其主要停工期间的停工损失费用、已建工程(土建、设备安装)维护和更新费用。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075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8.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8.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8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8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三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连迪慧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王凌智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66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 绮
受托机构电话 20658797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