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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股权

时间:2017-01-24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港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股权
项目编号 G317SH1008745 挂牌价格 13073.9266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1-24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2-24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新投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港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18号港陆广场1001A室
法定代表人 李强
成立时间 1994-02-24
注册资本 16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美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经营规模 未知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6072666577
经营范围 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境内外销售、出租及与房地产相关的物业管理服务、停车场(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下列经营范围仅提供服务设施;附设商场(含烟、酒、无进口权)、餐饮、影视伴宴、商务中心、休闲咖啡厅、健身、弹子房、桌球室、儿童玩具城。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3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泛置业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88%
2 上海金外滩(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1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5470.530816
营业利润(万元) 155.603322 净利润(万元) 209.990271
资产总计(万元) 27693.651492 负债总计(万元) 17971.221961
所有者权益(万元) 9722.429531 审计机构 上海申洲大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4 营业收入(万元) 5581.705520
营业利润(万元) 1431.926303 净利润(万元) 1180.793700
资产总计(万元) 72330.476216 负债总计(万元) 51456.106719
所有者权益(万元) 20874.369497 审计机构 上海申洲大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11-30 营业收入(万元) 5515.659003
营业利润(万元) 2428.902662 净利润(万元) 1986.525677
资产总计(万元) 30562.402215 负债总计(万元) 19030.182287
所有者权益(万元) 11532.21992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2-13
评估基准日 2016-08-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申洲大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7720.649037 17720.649037
固定资产 12339.107265 110272.946175
资产总计 30059.756302 127993.595212
流动负债 17170.505713 17170.505713
长期负债 1873.701969 1873.701969
负债总计 19044.207682 19044.207682
净资产 11015.548620 108949.38753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3073.9266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2.本项目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根据《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房地市字(1997)第005609号】,被评估单位所拥有的港陆广场1-6层建筑面积为13,257.76平方米;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出具的《上海市房屋面积认定综合成果表》记载了1-6层每层的建筑面积。本次评估以《上海市房屋面积认定综合成果表》所载建筑面积作为1-6层的分层建筑面积,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金外滩(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福建中路66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922.17798万元整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一、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三、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公司因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的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的增减由受让方按股权比例全部承继。

6.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符合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并且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922.17798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黄凯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项仁庆
联系电话 62657272-172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新投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璐萍
受托机构电话 021-53530459-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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