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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发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1000万元债权

时间:2017-01-24 00:00:00  来源:  作者:
成都成发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1000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17SH1008746 挂牌价格 200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1-24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2-24
标的所在地区 四川 成都市 标的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道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成都成发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三河街道长龙社区
法定代表人 张泰然
成立时间 2007-01-05
注册资本 1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510114797806991L
经营范围 设计、生产、销售汽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和机电产品;新产品研发;销售新凯品牌汽车给最终用户;机电产品及技术、设备、原材料、零配件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29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9120.779680
营业利润(万元) -1676.745136 净利润(万元) -1605.195832
资产总计(万元) 8830.882421 负债总计(万元) 8202.193331
所有者权益(万元) 628.689090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09-30 营业收入(万元) 4448.277354
营业利润(万元) -1104.036745 净利润(万元) -1080.158998
资产总计(万元) 5423.520775 负债总计(万元) 5874.990683
所有者权益(万元) -451.46990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1-18
评估基准日 2016-07-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4831.832311 0.000000
固定资产 549.169615 0.000000
资产总计 5381.001926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5709.377856 0.000000
负债总计 5709.377856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328.375930 263.18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63.18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短期借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系转让方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都支行向标的企业提供的委托贷款。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根据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标的企业有4辆车(江淮牌皮卡/精英版MC1021CH4R4、海格牌轻型载货汽车/KLQ1030E44、王牌牌轻型汽车/CDW1041HA2Q4、田野牌多用途货车/BQ1030M2VS)未办理牌照,标的企业声明这些资产的产权为其所有。资产评估机构已提请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对产权完备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在评估中未予考虑,对可能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标的企业目前使用的生产办公场地为租赁使用,出租方为中国航发成发(即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房屋位于成都市新都区三河街道大东社区、长龙社区,出租面积5,328m2,年租金95.90万元(含税),租金支付方式为年底前支付,租赁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假设租赁合同到期后能够通过续约的方式继续获得,且租金水平不发生重大变化。
其他信息 本次转让标的为成都成发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1000万元债权,挂牌价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成都成发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000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1000万元债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000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系标的企业100%股权价格的溢价。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蜀龙大道成发工业园区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执行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后的标的企业为80%以上的员工提供继续工作的就业岗位,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履行期间不得无故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竞买人递交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受让方须承诺:1、原则上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2年内,转让后的标的企业应当完成更名手续,不得继续使用“成发”作为企业名称。2、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应在2年内搬离中国航发成发工业园。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3年内,标的企业的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迁出成都市新都区。4、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3年内,受让方须保证标的企业汽车发动机产量不少于10000台/年,并协助标的企业完成5000台/年的汽车发动机销售。

7.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8.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提供不低于挂牌价的银行存款证明(存款证明由多个银行出具的,出具日期应为同一日)。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王婕
联系电话 010-51918747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王凌智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66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道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朱安娜
受托机构电话 021-60455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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