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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奇才纺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

时间:2017-01-20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奇才纺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
项目编号 G317SH1008742 挂牌价格 199.33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1-20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2-21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纺织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住总集团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奇才纺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平凉路1055号2楼C-8室
法定代表人 刘义强
成立时间 2005-07-21
注册资本 1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0778081999D
经营范围 纺织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纺织品及原辅料,针织品、服饰、鞋帽、工艺礼品、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电动工具销售;物业管理,室内装潢,家居设计与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企业经营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巍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80%
2 上海杨浦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2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692.691890
营业利润(万元) -53.237505 净利润(万元) -43.437505
资产总计(万元) 927.841701 负债总计(万元) 119.789740
所有者权益(万元) 808.051961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4 营业收入(万元) 689.925249
营业利润(万元) -9.561444 净利润(万元) -1.296511
资产总计(万元) 966.231216 负债总计(万元) 114.741750
所有者权益(万元) 851.489466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11-30 营业收入(万元) 666.589863
营业利润(万元) -20.765025 净利润(万元) -4.767096
资产总计(万元) 1023.905176 负债总计(万元) 118.038259
所有者权益(万元) 905.86691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杨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1-29
评估基准日 2016-02-29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利好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864.844823 949.631553
固定资产 11.151937 51.609400
无形资产 0.000000 90.000000
资产总计 875.996760 1091.240953
流动负债 94.695744 94.695744
负债总计 94.695744 94.695744
净资产 781.301016 996.54520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99.309042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公司股东上海巍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明确表示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2、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固定资产-设备中有2台设备盘亏,已无实物,具体为: 办公桌1台;购置日期2010-5;启用日期2010-5;帐面原值16,650.00;帐面净值832.20 沙发1台;购置日期2010-6;启用日期2010-6;帐面原值13,900.00;帐面净值695.20 (2)企业申报表外资产为上海奇才纺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上海市平凉路1055号上海创意联盟产业园项目系向上海霍山汽车电器有限公司(由房地产使用管理人上海汽车电器总厂全权委托经营管理上海市平凉路1055号房屋的租赁、收费等一切经营活动)租赁的工厂房屋,该房屋位于胜率杨浦区平凉路1055号,东至兰州路,南至平凉路,西至眉州路,北至河间路;该房屋产权人为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杨字(1998)第006551号),房屋由上海汽车电器总厂使用管理,租赁期:2014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租赁面积7169平方米,上海奇才纺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享有该房地产的用益物权。 (3)经上海奇才纺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情况说明,所租赁上海霍山汽车电器有限公司,租赁期:2014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根据上海霍山汽车电器有限公司目前政策,租赁到期后很可能不再续租。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杨浦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平凉路1398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杨浦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杨浦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支付。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产权标的成交价格的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第二期价款(即成交价格的70%)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直接支付给转让方。同时,受让方需就第二期价款(即成交价格的70%)的支付提供合法担保,并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间的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于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9.799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易完成日止,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若由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账户银行存款证明,须出具同一时点的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等方式举牌受让。

5.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6.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工商注册登记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9.799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汤颖莹(股权二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万雅宁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24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住总集团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徐蕴璐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510813 1352477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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