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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山易通汽车离合器有限公司61.09%股权

时间:2017-02-23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金山易通汽车离合器有限公司61.09%股权
项目编号 Q317SH1014686 挂牌价格 7520.17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2-23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3-22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汽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金山易通汽车离合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工业园区环东一路138号
法定代表人 孔泽棣
成立时间 1994-02-23
注册资本 303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其它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61342428064
经营范围 汽车空调发动机皮带盘,摩托车前叉总成,汽车配件(除发动机)制造加工 ,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467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易通机械实业有限公司 61.09%
2 上海美旗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8.91%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37208.658053
营业利润(万元) 1251.145291 净利润(万元) 1142.668597
资产总计(万元) 24341.657098 负债总计(万元) 15245.572747
所有者权益(万元) 9096.084351 审计机构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4 营业收入(万元) 32334.184865
营业利润(万元) 1034.145009 净利润(万元) 1028.592116
资产总计(万元) 20653.023007 负债总计(万元) 12699.607253
所有者权益(万元) 7953.415754 审计机构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12-31 营业收入(万元) 39733.168243
营业利润(万元) 2129.918949 净利润(万元) 2057.841874
资产总计(万元) 29774.086807 负债总计(万元) 20505.341340
所有者权益(万元) 9268.74546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沪港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1-25
评估基准日 2016-08-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5917.400000 15649.910000
固定资产 2758.290000 3779.760000
无形资产 1366.050000 3799.000000
资产总计 24356.590000 27543.510000
流动负债 12834.550000 12833.530000
负债总计 15234.550000 15233.530000
净资产 9122.040000 12309.98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520.166782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1)2016年8月,上海金山易通汽车离合器有限公司与农商行枫泾支行签订贷款合同,授信额度500万元,协议期限:2016年8月31日至2017年8月30日。由沈尉林提供保证,保证担保函编号为31166164290048。 (2)2016年8月,上海金山易通汽车离合器有限公司与农商行金山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贷款期限:2016年8月31日至2017年8月30日,授信额度700万元,合同项下抵押物为枫泾镇工业园区环东一路138号房地产。 (3)2015年12月,上海金山易通汽车离合器有限公司与农商行金山支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贷款期限:2015年12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授信额度3200万元,合同项下抵押物为枫泾镇0009街坊2/11丘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至评估基准日,已贷款金额为2400万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被评估单位固定资产中有部分设备由于购置时间较长、机器性能较差等原因,拟作废品处置,共计105项,账面原值16,287,985.43元,账面净值1,024,826.53元。 (2)被评估单位存货中有4,501,124.28元产品因断点、长期不使用等原因,本次拟作废品处置。 (3)被评估单位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8,145,660.44元,账面净值3,962,622.25元,由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房地金字2008第013190号)确权,至评估基准日,建筑物实际情况如下表: 建筑物名称 建成年月 建筑面积 (㎡) 帐面原值 帐面净值 车间1、2 有证建筑 2004-2-1 2,405.30 2341017.44 937850.56 仓库 2004-2-1 780.00 274750 110060.64 办公楼 有证建筑 2004-2-1 1,296.58 1969922 853550.65 门卫室 有证建筑 2004-2-1 26.69 72419 29009.62 变电房 有证建筑 2004-2-1 93.85 61233 24528.86 食堂,辅助房(车棚) 2004-2-1 564.90 218270 87434.92 辅助房、仓库 2008-10-1 167.10 145268 91216.12 车间(压装) 仓库 2012-11-1 1,431.00 1429107 1174547.4 围墙 2004-2-1 449.2米 142973 57273.28 道路 2004-2-1 4,000.00 1490701 597150.2 上述建筑物所在土地使用权系划拨取得,取得成本已分摊记录各建筑物中。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易通机械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金张支路205号
经济类型 其它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61.0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1.0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256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2)①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②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

3.(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转让方同意的除外)。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c)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5)本次股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6.(6)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易完成日止,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支付能力,举牌时需提供不低于挂牌底价的银行存款资信证明(若由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账户银行存款证明,须出具同一时点的存款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6.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企业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256.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汤颖莹(股权二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万雅宁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24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汽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葛飞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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