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翔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 |
时间:2017-03-08 00:00:00 来源: 作者: |
百翔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
> 国有产权受让手续须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经纪会员办理
项目编号 |
G317SH1008777 |
挂牌价格 |
0.000100(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7-03-08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7-04-05 |
标的所在地区 |
香港 香港 |
标的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旺海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百翔控股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香港中环夏悫道10号和记大厦2118室 |
法定代表人 |
卢峰、李会平 |
成立时间 |
2012-05-07 |
注册资本 |
0.000100(万元) |
货币类型 |
港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范围 |
投资控股 |
职工人数 |
0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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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中信裕联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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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
年度审计
报告 |
年度 |
2015 |
营业收入(万元) |
0.000000 |
营业利润(万元) |
-201.070000 |
净利润(万元) |
-201.070000 |
资产总计(万元) |
7960.520000 |
负债总计(万元) |
8257.020000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296.500000 |
审计机构 |
中嘉友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企业财务
报告 |
报表日期 |
2016-09-30 |
营业收入(万元) |
0.000762 |
营业利润(万元) |
-97.846443 |
净利润(万元) |
-97.846443 |
资产总计(万元) |
9455.736611 |
负债总计(万元) |
9909.418846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453.6822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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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6-11-28 |
评估基准日 |
2016-03-31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嘉友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京大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流动资产 |
39.120000 |
39.120000 |
长期投资 |
7873.560000 |
7873.560000 |
固定资产 |
0.000000 |
0.000000 |
无形资产 |
0.000000 |
0.000000 |
其它资产 |
0.000000 |
0.000000 |
资产总计 |
7912.680000 |
7912.680000 |
流动负债 |
2632.590000 |
2632.590000 |
长期负债 |
5624.440000 |
5624.440000 |
负债总计 |
8257.020000 |
8257.020000 |
净资产 |
-344.340000 |
-344.340000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44.3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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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上述标的企业财务数据除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数据以万元港元为单位,其他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以及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单位均以万元人民币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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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2016年3月31日),标的企业尚有债务未偿还,即长期借款折合人民币56,244,375.00元和其他应付款折合人民币26,325,857.54元。 长期借款系标的企业自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贷款67,500,000.00港元,已到期全部偿还,并已续借69,500,000.00港元,将于2017年7月到期。原贷款及新贷款均由北京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开立人民币保函,担保贷款合同项下的所有未偿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其他应付款主要系标的企业应付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资产”)的往来款31,575,188.46港元,根据原与中信资产的约定,中信资产可随时要求我公司偿还该笔款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其他信息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信裕联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香港中环夏悫道10号和记大厦2118室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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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
是 |
具体为: |
截至目前,标的企业尚有长期借款69,500,000.00港元和其他应付款31,575,188.46港元的债务未偿还。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如成功受让本项目,同意在办理工商变更之前,向标的企业提供足额借款,以使标的企业可偿还账面对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或解除担保人北京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担保责任或取得担保人北京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对解除担保责任的豁免;2)如成功受让本项目,同意代标的企业偿还对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借款或取得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还款的豁免。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账号:10557000000333970;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普陀支行),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和提供的保证金退还通知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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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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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0.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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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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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业务部门 |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六部 |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
陈文军(央企六部) |
联系电话 |
021-62657272 |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
沈徐凯 |
联系电话 |
010-51917888-701 |
传真 |
021-63410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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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北京旺海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受托机构联系人 |
凌雪 |
受托机构电话 |
1381065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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