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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华远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6.08%股权

时间:2017-03-28 00:00:00  来源:  作者:
内蒙古华远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6.08%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017 挂牌价格 4403.0005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3-28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4-25
标的所在地区 内蒙古 包头市 标的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中兴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内蒙古华远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金创总部经济园(九、十层)
法定代表人 池利军
成立时间 2011-01-20
注册资本 742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150207566930821R
经营范围 煤炭批发经营;矿产品(不含专营)的仓储、装卸、销售;铁路货车车辆租赁、铁路综合物流服务;铁路延伸服务;钢材、建材、生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52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呼和浩特铁路局 20%
2 内蒙古浩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9%
3 内蒙古李家塔铁路运销有限公司 9%
4 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
5 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5%
6 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5%
7 鄂尔多斯市瑞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8 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5%
9 内蒙古蒙泰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5%
10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17773.920000
营业利润(万元) -6631.380000 净利润(万元) -6634.74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09418.780000 负债总计(万元) 36355.16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73063.620000 审计机构 中路华内蒙古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02-28 营业收入(万元) 2537.790000
营业利润(万元) -498.500000 净利润(万元) -498.510000
资产总计(万元) 98782.700000 负债总计(万元) 31183.91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67598.780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内蒙古华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铁路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1-16
评估基准日 2016-03-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路华内蒙古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河洋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105680.610000 106580.260000
负债总计 34118.870000 34162.490000
净资产 71561.740000 72417.77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403.000416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截止评估基准日,内蒙古华远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科目挂列应收丰镇市晋煤运销有限责任公司4,737,379.58货款、应收内蒙古柯阳商贸有限公司83,532.20货款,因为买卖合同纠纷,内蒙古华远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将丰镇市晋煤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及内蒙古李家塔铁路运销有限公司、内蒙古柯阳商贸有限公司起诉至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并向包头铁路运输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分别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2015]包铁商初字第15号)、([2016]内7101民初43号)并发生法律效力。
截止评估基准日,内蒙古华远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预收账款科目挂列预收北京金泰恒业燃料有限公司6,176,287.81货款。北京金泰恒业燃料有限公司因为买卖合同纠纷,将内蒙古华远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至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出具应诉通知书([2015]包铁商初字第119号)并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事项,由于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评估人员对上述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2、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呼和浩特铁路局
注册地(住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30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0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铁路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铁路总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3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成为受让方的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如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进场行权,须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及受让资料,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原股东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未进场行权的,均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3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郭威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中兴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建航
受托机构电话 010-6852231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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