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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昕技科技咨询有限公司90%股权

时间:2017-03-29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昕技科技咨询有限公司90%股权
项目编号 Q317SH1014702 挂牌价格 42.6316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3-29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4-26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东缘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昕技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红旗东路518号202室
法定代表人 潘丽娜
成立时间 2004-01-18
注册资本 3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范围 承接城市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相关业务中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工会 90%
2 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153.469903
营业利润(万元) -34.585735 净利润(万元) -36.062322
资产总计(万元) 139.814437 负债总计(万元) 94.296075
所有者权益(万元) 45.518362 审计机构 上海鋆浩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 2014 营业收入(万元) 114.365434
营业利润(万元) -7.308881 净利润(万元) -9.087956
资产总计(万元) 175.022059 负债总计(万元) 93.441375
所有者权益(万元) 81.580684 审计机构 上海鋆浩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6-11-30 营业收入(万元) 163.618253
营业利润(万元) -0.556515 净利润(万元) -1.317097
资产总计(万元) 124.201265 负债总计(万元) 80.00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44.20126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工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2-27
评估基准日 2016-07-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鋆浩会计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27.368413 127.368413
资产总计 127.368413 127.368413
负债总计 80.000000 80.000000
净资产 47.368413 47.36841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2.631572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工会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徐家汇路579号11楼
经济类型 其它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9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工会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于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
《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
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
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
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
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且收到
出让方的付款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价款一次性支付到出让方指定的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
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
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
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
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易完成日止,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的资格条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5.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2.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陆渊杰(股权一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万雅宁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24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东缘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曹冰莹
受托机构电话 021-6225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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