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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玉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71%股权及55,618.570350万元债权

时间:2017-04-05 00:00:00  来源:  作者:
四川玉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71%股权及55,618.570350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050 挂牌价格 58618.57035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4-05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5-17
标的所在地区 四川 凉山彝族自治州 标的所属行业 电力生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四川玉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甘洛县养路段三楼
法定代表人 陈文礼
成立时间 2003-09-29
注册资本 23601.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范围 水能开发、生产、销售。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71%
2 何爱明 21%
3 甘洛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5%
4 木呷以布 3%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7192.137265
营业利润(万元) -13827.692335 净利润(万元) -13827.692335
资产总计(万元) 104789.693257 负债总计(万元) 100317.499623
所有者权益(万元) 4472.193634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8085.092898
营业利润(万元) -2407.808712 净利润(万元) -2410.514959
资产总计(万元) 118634.953145 负债总计(万元) 100335.067176
所有者权益(万元) 18299.885969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02-28 营业收入(万元) 1297.281061
营业利润(万元) -296.828698 净利润(万元) -285.788698
资产总计(万元) 104107.240279 负债总计(万元) 99920.835343
所有者权益(万元) 4186.40493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1-21
评估基准日 2016-11-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资产总计 - -
流动负债 - -
负债总计 - -
净资产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四川玉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71%股权及55,618.570350万元债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58,618.570350万元。其中,四川玉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71%股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3000万元。
2、运维人员29人,劳动关系建立在中广核洪雅高凤山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涉及职工安置费用的由转让方承担。
3、四川玉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共同原告对何爱明提起的股权转让及工程管理争议的诉讼,玉田公司将诉讼受益权和诉讼代理权(不可撤销)转让给了能源公司。玉田公司向法院申请对被告财产进行了诉讼保全。2016年5月30日已收到广东省高院《诉前保全财产通知书》。
4、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截止2017年3月31日,标的企业欠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务共计人民币55,618.570350万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7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具体为: 见“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具体为: 见“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及债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备查文件所披露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知悉标的企业的各种情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或转让方未尽实披露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和欺诈,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由该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意向受让方自行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和转让方处查阅备查文件,须先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和转让方提交《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保密约定。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5861.857035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成为受让方的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相关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及受让资料,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原股东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7.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8.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相关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9.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向标的公司提供的除交易价款外的全部借款本息(包括正式挂牌后新增借款本息。2017年4-6月期间,标的企业因还本付息和运营正常开支等需求,预计新增股东借款净额不超出0.1亿元。具体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须由受让方在标的公司股权变更前代标的公司足额偿付。否则由受让方承担产权交易合同的违约责任。

10.受让方须在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前,与标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的金融债权人就标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的金融债务安排达成一致意见,并且采取措施确保金融债权人同意解除转让方及其关联方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如有),否则由受让方承担产权交易合同的违约责任。
金融债权人要求标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提前结清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受让方须在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前,向标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以确保标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如标的企业未在金融债权人要求的规定时间内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产权交易合同的违约责任。

11.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接收全部选择继续留在标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的员工,并保证标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接收留用员工的原则为“不降薪、不裁员、不降职”;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签署《补充协议一》(文本在产权交易所备查)。

12.受让方负责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13.受让方在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应同时办理标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标的企业名称中不应存在“中广核”、 “CGN”字样。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应清理上述元素在内部办公系统、外部建筑环境、对外宣传推广等领域的应用,今后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均不使用上述字号。转让方另行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除外。

14.意向受让方已阅读并认可本次交易的《产权交易合同》(上述《产权交易合同》见附件)全部内容,无任何异议,同意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按照该《产权交易合同》文本与转让方进行签署。

1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同时须递交承诺函,承诺函应包括“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第1、2、7、9、10、11、12、13、14条之内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861.857035(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郭女士
联系电话 010-51915354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洋洋
受托机构电话 010-63799892、1361122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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