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央企采集

华邮数字文化技术研究院(厦门)有限公司36.5%股权

时间:2021-06-18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华邮数字文化技术研究院(厦门)有限公司36.5%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191
  • 【标的所属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
  • 【标的所在地区】:福建省 厦门市
  • 【转让价格】:272.75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6-18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7-15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宫千惠 联系电话:18511590662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张雅蒙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43 |业务负责人: 叶可可 联系电话: 010-51918745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华邮数字文化技术研究院(厦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洪
成立时间2020-04-10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50200MA33Q6CXX5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不含报警运营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动画、漫画设计、制作;数字内容服务;文化、艺术活动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其他未列明的教育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其他须经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从事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工作;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其他文化用品零售;房地产租赁经营;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职工人数31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北邮感知技术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36.5
2厦门建益达有限公司33.5
3厦门东南互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1.350000
利润总额-219.920000净利润-219.920000
资产总计1206.280000负债总计926.200000
所有者权益280.08审计机构厦门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4-30营业收入41.170000
利润总额-331.780000净利润-331.780000
资产总计1019.270000负债总计1187.630000
所有者权益-168.360000









评估机构厦门沽得资产评估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核准(备案)机构北京邮电大学
核准备案日期2021-06-16
评估基准日2021-04-30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1041.3800001039.900000
负债总计541.380000292.650000
净资产500.000000747.25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272.750000





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2、其他详见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北邮感知技术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无锡市新吴区弘毅路11-4号楼801室
注册资本(万元)12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明安龙
持有产(股)权比例36.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6.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教育部
批准单位名称教育部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1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若该竞买人为非标的公司股东,该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对其报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如该竞买人为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以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同意在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接受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挂牌公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产权标的的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独立判断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条件,自愿承担产权标的和标的企业所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保证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以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同意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由受让方办理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因受让方原因未能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将转让标的股权另行处置; (5)同意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6)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81.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