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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江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6373%股权

时间:2021-06-17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江西江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6373%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0SH1000493-2
  • 【标的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 【标的所在地区】:江西省 南昌市
  • 【转让价格】:120.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6-17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7-14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受托机构联系人:胡楚琦 联系电话:15079151170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张昕 联系电话: 010-51918743 |业务负责人: 孙轶先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836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江西江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强
成立时间2005-12-31
注册资本4263.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60000784104704W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与设计,投资及财务信息咨询服务。
职工人数13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全部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79.6031
2共青城财政管理投资有限公司11.2226
3江西省财政投资管理公司2.8897
4南昌通源实业有限公司2.6373
5江西金牛企业集团公司1.6833
6江西省银海棉麻有限公司1.1222
7江西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0.5611
8南昌印钞有限公司0.280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9营业收入481.947814
利润总额239.135851净利润239.135851
资产总计20393.147870负债总计16166.085720
所有者权益4227.06215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0-11-30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净利润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评估机构江西赣能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0-12-23
评估基准日2019-12-31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127.470000133.170000
负债总计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127.470000133.17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33.170000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事项并非本公司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确实可能影响评估结论,提请本评估报告使用者对此应特别关注: (一)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系指我们对所评估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以及在评估基准日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目的而提出的公允估值意见,而不对其它用途负责。 (二)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市场价值,未考虑该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和税项,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评估师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也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根据通源实业的承诺,确定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不存在产权瑕疵,如出现并对资产价值产生影响,由通源实业承担责任。 (四)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本次评估被投资企业的财务数据是根据被投资企业2019年度审计报告确定的。 (五)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根据通源实业的承诺,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出具日,不存在影响评估前提和评估假设而需要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的重大事项。 (六)评估程序受限情形、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情况 因通源实业持有江南投资2. 64%股权,其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无法进行现场核查验证工作,无法获得江南投资详细的资产、负债清单及查阅相关会计核算记录等。为使资产评估工作顺利进行,评估机构在委托人的积极协调下,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比如访谈、查询、复核等弥补程序缺失,在评估所选取的替代措施适用、恰当、有效的基础上,判断对最终评估结论的影响不大,可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七)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根据通源实业的承诺,确定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不会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 (八)本资产评估报告是在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相关当事方提供与评估相关资料基础上做出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评估专业人员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核查验证和披露,不代表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对该资料及其来源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 (九)本次评估中,我们参考和采用了江南投资历史及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以及我们在同花顺资讯中寻找的有关可比交易案例的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我们的估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和有关交易数据均真实可靠。我们估算依赖该等财务报表中数据的事实并不代表我们表达任何我们对该财务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任何保证,也不表达我们保证该等资料没有其他要求与我们使用该数据有冲突。 (十)本次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进行评估,所选取的上市公司数据其实包含了流动性因素的影响,所以本次评估考虑了股权流动性因索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未考虑缺少控制权折价的影响。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南昌通源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以北(第1-6层)
注册资本(万元)26462.3491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李煜平
持有产(股)权比例2.637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637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6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和备查文件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36.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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