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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诚储物流有限公司10%股权

时间:2021-06-07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平顶山诚储物流有限公司10%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177
  • 【标的所属行业】:仓储业
  • 【标的所在地区】:河南省 平顶山市
  • 【转让价格】:2273.6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6-07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7-05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北京中招智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李振杰 联系电话:010-58931233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鲍鹏恺 联系电话: 010-51915336 |业务负责人: 黄昕宇 联系电话: 010-51915336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平顶山诚储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向阳
成立时间2019-04-28
注册资本19689.06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10400MA46NK4X5A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车库库房出租服务;装卸搬运(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职工人数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河南乐储物流服务有限公司90
2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1营业收入0.000000
利润总额-82.980000净利润-82.750000
资产总计19263.290000负债总计211.450000
所有者权益19051.84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4-30营业收入1.090000
利润总额-70.790000净利润-70.790000
资产总计19148.830000负债总计299.020000
所有者权益18849.810000









评估机构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1-05-19
基准日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21-01-31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19263.30000020320.120000
负债总计211.450000211.450000
净资产19051.85000020108.67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2010.870000





其他披露内容1、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共计28项。主要包括1#至12#库房、80T磅房、100T磅房、风雨站台等辅助用房,房屋分布在平顶山市新城区叶宝路三号平顶山诚储物流有限公司。建筑面积合计49689.10平方米(其中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13项,建筑面积合计32816.95平方米,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15项,建筑面积合计16872.15平方米)。已办证房屋附记,不动产于2020年07月01日通过[转移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原权利人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的建筑面积,本次依据企业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实际测量填报的建筑面积进行评估测算。房屋所有权人均为平顶山诚储物流有限公司,不存在产权纠纷。 2、 按照中储股份平顶山地区企业重组方案,中储股份在向平顶山诚储物流有限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移交及变更登记过程中,证号为平国用(2012)第XQ-014号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397294.2平方米),由于修建平宝大道占用2982.39平方米和平顶山市政府收回2213.35平方米(合计5195.74平方米),于2020年6月5日办理了土地分割的变更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证[豫(2020)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06570号](使用权面积392098.46平方米),尚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鉴于到土地及固定资产增资已变更工商登记,被政府征收的土地5195.74平方米属于增资范围,中储股份与平顶山诚储物流有限公司在6月28日签订《协议书》,约定:增资土地使用权[平国用(2012)第XQ-014号]被征收的两块土地共5195.74平方米的征收补偿归平顶山诚储物流有限公司所有;待收到征收补偿款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中储股份将征收补偿款代付给平顶山诚储物流有限公司。 2020年6月底,平顶山诚储物流有限公司会计处理按2019年11月30日评估的土地面积和价值结转,上述被征收两块土地也计入无形资产科目。2020年7月,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基准日为2021年1月31日),鉴于两块土地已被政府占用和收回,对上述事项对应的土地价值调减1,984,772.88元,调整增加其他应收款1,984,772.88元。 3、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部分车辆未提供评估基准日有效期年检合格的信息,包括:豫D63300、豫D38015。 4、 年审数据取自2021年1月31日专项审计报告数据。 5、 该项产权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或转让方委派的董事)对于涉及标的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决策事项拥有的一票否决权取消,该事项将在转让协议和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的章程中予以体现。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详见其他披露内容
提示提醒等内容详见其他披露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天津市北辰区陆港四经支路1号
注册资本(万元)219980.1033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内资)
法定代表人梁伟华
持有产(股)权比例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的情况下,需在挂牌期间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17点前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8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成为受让方的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付清全款后,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并书面承诺: ①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②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③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及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68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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