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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

时间:2021-06-01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中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0SH1000195-2
  • 【标的所属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
  • 【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 广州市 海珠区
  • 【转让价格】:250.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6-01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6-29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18511590623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汪小丽 联系电话: 020-83627452 |业务负责人: 关艳红 联系电话: 020-83627427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中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詹文哲
成立时间2017-10-17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40101MA5AKCR92M
经营范围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认证咨询;对外承包工程;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二手日用百货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家政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打字复印;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
职工人数35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全部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南方环境有限公司34
2广东智慧云屋科技有限公司32.8
3广东拜登投资有限公司31.2
4广东轻工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9营业收入93.400000
利润总额-762.160000净利润-762.160000
资产总计1313.550000负债总计341.020000
所有者权益972.53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0-06-30营业收入40.080000
利润总额-229.790000净利润-229.790000
资产总计1148.530000负债总计403.700000
所有者权益744.830000









评估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0-07-27
基准日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评估基准日2019-07-31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1560.0600001554.010000
负债总计225.440000225.440000
净资产1334.6200001328.57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32.857000





其他披露内容(1)其他详见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股东实缴额为2500万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南方环境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号2208房
注册资本(万元)500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杨剑锋
持有产(股)权比例3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于挂牌公告期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转让方即认可其意向受让方资格。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1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③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④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同意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支付产权交易价款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且办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时,同步对标的企业进行更名,不再使用“广船”字号。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确认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信息披露的所有内容及其所涉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且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7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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