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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交通控股诚意桥梁工业化有限公司5%股权

时间:2021-05-28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徐州交通控股诚意桥梁工业化有限公司5%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165
  • 【标的所属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 【标的所在地区】:江苏省 徐州市 贾汪区
  • 【转让价格】:500.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5-28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6-25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上海策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季旭 联系电话:66251727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徐忠玉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07 |业务负责人: 楼悦飞 联系电话: 62657272-397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徐州交通控股诚意桥梁工业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永
成立时间2019-12-12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20305MA20L03D0G
经营范围市政、交通、水利的砼及砼预制构件产品生产、安装研发;钢-砼组合结构预制构件制造及销售;机械设备、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销售;钢-砼预制构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大型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24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江苏诚意集团有限公司44
2上海市政预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5
3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316.179712
利润总额-803.382539净利润-660.007385
资产总计48006.403605负债总计38666.412040
所有者权益9339.991565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3-31营业收入526.774558
利润总额-49.654675净利润-49.654675
资产总计48833.342685负债总计39543.005795
所有者权益9290.336890









评估机构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1-02-07
基准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20-06-30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10527.98097010524.974954
负债总计639.125824639.125824
净资产9888.8551469885.84913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494.292457





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公司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未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视为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受让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揭示: (一)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专业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1、 徐州交通控股诚意桥梁工业化有限公司位于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工业园区利大路168号,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尚未取得该土地使用权,但已就该土地使用权向贾汪区江庄镇人民政府支付300万元土地履约保证金。2020年7月3日,被评估单位通过网上竞买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并于2020年7月10日支付了188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因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为基准日期后事项,本次评估未将该土地使用权纳入评估范围。 提醒报告使用人注意上述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市政预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5号140幢2楼201室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丁建康
持有产(股)权比例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 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0 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产权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5、信息发布期满, ①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②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含交易手续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7、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提出付款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帐户。 8、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接日(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项目挂牌期间银行出具的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如为多份证明的,则证明日期须为同一天)。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5.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5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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