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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额贷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52%股权

时间:2021-05-28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北京小额贷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52%股权
  • 【项目编号】:Q32021SH1000029
  • 【标的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 【标的所在地区】:北京 市辖区 东城区
  • 【转让价格】:8198.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5-28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6-03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010657009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胡淑娟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824 |业务负责人: 王飞 联系电话: 62657272-822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北京小额贷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平
成立时间2010-10-19
注册资本76472.3868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563686624F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产品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从事商业经纪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帐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销售新鲜水果、新鲜蔬菜;销售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箱包、日用品、家用电器、文化用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32.7
2北京农金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7.69
3北京叶氏投资有限公司5.52
4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54.0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11786.260000
利润总额5620.560000净利润4039.690000
资产总计178792.390000负债总计2027.020000
所有者权益176765.37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4-30营业收入1187.550000
利润总额619.690000净利润556.680000
资产总计163542.910000负债总计920.860000
所有者权益162622.050000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净资产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原股东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北京叶氏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
注册资本(万元)8500.000000
经济类型私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秦剑锋
持有产(股)权比例5.5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5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转让方是否同时转让对标的企业债权 否 2、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 无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若该意向受让方为放弃优先权的标的公司股东或其他投资者,该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择期组织网络竞价,对各意向受让方的竞价结果经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对其报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若该意向受让方为未放弃优先权的标的公司股东,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信息发布期满,若产生两家及以上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各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100万元人民币的竞价保证金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交易机构将会同转让方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后由交易所全额无息返还,其余意向受让方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其递交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全额无息返还。 5、信息发布期满,若产生两家及以上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在网络竞价中意向受让方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给转让方。 7、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不接受联合受让。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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