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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信住宅宽频网络有限公司20%股权

时间:2021-03-23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上海电信住宅宽频网络有限公司20%股权
  • 【项目编号】:Q32021SH1000015
  • 【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标的所在地区】:上海 宝山区
  • 【转让价格】:2420.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3-23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6-02
  • 【受托机构】: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顾明明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666 |业务负责人: 徐紫钦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43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上海电信住宅宽频网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晓
成立时间2000-10-24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
经营规模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10000134537110K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宽带网络的开发、工程建设、接入与服务;宽带网络的多媒体信息服务;楼宇智能化建设、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计施工;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网络及电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和综合通信工程;普通住宅的开发和建设;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12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60
2上海数码通宽带网络有限公司20
3上海永高建设有限公司2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9营业收入12688.102583
利润总额2006.854686净利润1434.770858
资产总计16087.745032负债总计4522.032091
所有者权益11565.712941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1-31营业收入1073.493576
利润总额159.945917净利润120.071938
资产总计17043.456595负债总计4825.449419
所有者权益12218.007176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净资产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标的企业除转让方外有2个股东,1个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1个股东明确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永高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B区四层43321室
注册资本(万元)2000.000000
经济类型私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
法定代表人汪增宏
持有产(股)权比例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无?) (具体为:)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无?) ???(具体为:)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无?) ???(具体为:) 4.其他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42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竞买人递交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首期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首期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规定全额无息返还。 2)本项目涉及对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支付。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首期价款。首期价款为242万元(由交易保证金转为首期价款)。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受让方的首期价款。剩余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受让方延迟支付各期交易价款,需按每日应付未付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15天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首期价款作为违约金由转让方收取而不予退还。 ? 6)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和重要信息披露之内容。 7)本项目如以协议方式成交,受让方需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次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格的3‰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手续费;如以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需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次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价格的7‰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手续费。 8)意向受让方已经充分了解目标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及其他股东情况,承诺不存在任何参与投资和经营的限制,否则因此导致产权交易合同无法签订和履行的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没收保证金等。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不包含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一份股权穿透图(无限向上穿透),股权穿透图中所设企业及个人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法人或公民。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举牌申请的同时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时点为本产权转让信息发布期内不低于挂牌转让价格的存款证明(若为多家银行开户需提供同一天的银行存款证明)。 4、项目受让方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242.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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