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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六安器械有限公司51%股权

时间:2021-04-29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国药控股六安器械有限公司51%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044
  • 【标的所属行业】:零售业
  • 【标的所在地区】:安徽省 六安市
  • 【转让价格】:663.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4-29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5-28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电话:13911373301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李玲玲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转309 |业务负责人: 杨莹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309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国药控股六安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俊
成立时间2018-03-02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41502MA2RHRFC5L
经营范围三类医疗器械销售(凭许可证经营);健康保健服务及咨询;医疗器械售后技术服务;医疗设备租赁、维修及技术咨询;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及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推广、咨询及服务;会议会务、展示展览服务;市场调查;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及代理;商务信息、企业管理、旅游信息咨询;保健用品、卫生用品、文化用品、电子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2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51
2上海沏沚生物科技服务中心(普通合伙)4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8672.760000
利润总额42.790000净利润27.890000
资产总计11701.790000负债总计10647.970000
所有者权益1053.83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3-31营业收入302.540000
利润总额0.890000净利润0.670000
资产总计10222.190000负债总计9167.690000
所有者权益1054.500000









评估机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1-02-24
基准日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肥分所
评估基准日2020-04-30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11908.640000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10862.110000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1046.5300001300.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663.000000





其他披露内容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1、标的企业经营涉及2处场所,1处场所系向安徽谷丰塑业有限公司租赁取得,位于金安开发区桑河路9号,面积为440平方米,年租金为188000元,租赁期至2021年2月28日;1处经营场所系向合作方合肥上元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无偿租赁使用,无偿租赁使用的办公场所未来使用情况尚未确定; 2、标的企业主要经营医疗高值耗材产品分为以下三大类:心脏起搏器类、电生理类、冠脉类。实行带量采购后,企业起搏器与电生理类业务将受让较大影响。因带量采购政策的实行,部分医院采购模式转变为厂家直接供货给医院,部分医院根据带量采购的价格通过经销商采购,标的企业原经营渠道涵盖省级及地市级医院,原经营渠道预计有较大缩减,开拓新市场的竞争也将会加剧,标的企业营业收入预计将受让一定的影响。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666号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办公楼
注册资本(万元)79886.310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连万勇
持有产(股)权比例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若该竞买人为非标的公司股东,该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对其报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如该竞买人为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转让总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9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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