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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县宏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不良资产债权

时间:2021-05-06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射洪县宏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不良资产债权
  • 【项目编号】:Z321SH10G0255
  • 【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
  • 【标的所在地区】:510000 510900
  • 【转让价格】:8525.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5-06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6-01
  • 【受托机构】: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顾桓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业务负责人: 王文婷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78;13162515290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c等3户不良资产债权
成立时间2283-10-04
注册资本2428.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510922754708128J
职工人数1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1营业收入-999999999.000000
利润总额-999999999.000000净利润-999999999.000000
资产总计-999999999.000000负债总计-999999999.000000
所有者权益-999999999审计机构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999999999.000000
利润总额-999999999.000000净利润-999999999.000000
资产总计-999999999.000000负债总计-999999999.000000
所有者权益-999999999.000000









评估机构-
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2021-01-19
基准日审计机构2021-01-19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8525.000000





其他披露内容风险揭示: 1、受让方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可能导致受让方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债权转让协议》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 B.《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2、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4、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以至于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实现。受让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A、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B、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C、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D、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F、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G、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5、受让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债权转让公告所列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债权转让公告及其附件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射洪县宏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市兴盛实业有限公司、遂宁市鸿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概要如下: 截至债权基准日2021年1月20日,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享有射洪县宏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市兴盛实业有限公司、遂宁市鸿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3户不良贷款本金人民币10472.57万元、利息人民币4765.3万元,费用人民币6.9876万元,债权合计人民币15244.8576万元。(其中对于射洪县宏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贷款转让底价为7248万元,对遂宁市兴盛实业有限公司不良贷款转让底价为1271.7万元,对遂宁市鸿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不良贷款转让底价为5万元)抵押物为四川云溪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绵阳市盐亭县云溪镇“云溪国际大酒店”商业用房18587.49平方米、四川银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位于绵阳市盐亭县云溪镇指南开发区的商业房产3579.41平方米、四川银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住宅用地24003.7平方米作为抵押担保,由遂宁市弘泰实业有限公司、四川云溪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四川银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汉市领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王军、蒋华、王兴银、刘明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注册地(住所)成都市高新区永丰路47号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财政部门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债权标的情况下,在挂牌截止日前按债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60万元到交易所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债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承诺的确认,成为债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受让方须出具交易价款资金为买受方自有资金的承诺。;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交易保证金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交易保证金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返还。;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债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债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债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5.本次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的尾款一次性全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6.本项目交易手续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手续费为实际成交金额的5‰。; 7.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债权转让项目所涉及法律文件及该等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受让方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依法成立、合规经营的法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银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5.非债务人、保证人、抵押人或其实际控制人等的关联方或由上述关联方出资或变相出资的法人、社会团体。;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86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前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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