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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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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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技经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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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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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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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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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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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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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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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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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6000.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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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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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参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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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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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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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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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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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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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61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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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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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顾问;投资及投资管理;高新技术经济建设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及项目评估;企业重组及企业管理咨询;为企业设计、论证及策划资产重组和收购兼并方案;经济信息咨询(除中介);电子信息及网络技术、生物医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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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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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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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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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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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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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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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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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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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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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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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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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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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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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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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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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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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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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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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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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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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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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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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5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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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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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43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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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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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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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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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4.42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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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6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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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0.46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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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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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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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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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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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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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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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75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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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49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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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92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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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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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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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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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1.22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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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4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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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0.88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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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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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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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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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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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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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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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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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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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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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12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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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5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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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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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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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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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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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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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2.31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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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1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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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7.5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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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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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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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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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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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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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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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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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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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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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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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万达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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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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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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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3866.620000万元 |
3866.62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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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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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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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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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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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2.31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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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8.76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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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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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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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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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7.5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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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3.95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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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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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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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第二次挂牌,挂牌价格在上次挂牌基础上下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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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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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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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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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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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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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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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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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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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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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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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83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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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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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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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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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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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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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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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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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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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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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人递交举牌申请后,应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付人民币20万元作为举牌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后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人,则协议成交,受让人支付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人,则通过竞价确定受让人,该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人支付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产权转让剩余的部分价款须在转让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期限内一次付清。
3.为保护出让人的合法经济利益,保护真实意向受让人的合法利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人,出让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举牌,即为对此的承诺。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人的保证金将全部被扣除:
(1)意向受让人已有效办理受让手续后(即交付举牌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意向受让人最终被确认为受让人,因为非出让人原因,受让人未与出让人达成《产权交易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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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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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人须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市场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人近三年无重大诉讼风险,经营行为无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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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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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交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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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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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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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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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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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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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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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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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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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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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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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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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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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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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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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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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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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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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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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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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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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5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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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0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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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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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名称 |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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